【颁发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13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为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凡进口国家(地区)没有要求的,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对出口食品加施检验检疫标志。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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