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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联合公告2009年第124号--关于解除对智利第五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禁令的公告


【颁发部门】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联合公告2009年第1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智利农牧局已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报告消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据我国对智利第五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善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210号对智利第五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禁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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