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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行《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8年版)相关事宜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食药监药注[2009]8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8年版)已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稳妥推进实施工作,我局下发了《关于执行〈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8年版)的通知》(沪食药监注(2008)855号),决定对部份品种的含量、浸出物、灰分等检验项目进行分阶段实施。在近一年的执行过程中,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药品检验机构按要求对相关品种积累了一定的检测数据,并提出了进一步实施《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意见和建议。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即将发行和实施,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和《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8年版)在执行上的顺利衔接,兹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正式实施前,《上海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8年版)的实施仍按我局沪食药监注(2008)855号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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