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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开展武鸣县邓柳等4个铝土矿普查项目的批复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你局《关于开展广西武鸣县邓柳铝土矿普查等项目的请示》(桂地矿报[2009]97号)收悉。为了扩大找矿,加快查清广西铝土矿资源储量,为进一步勘查及开发提供依据,促进广西铝工业的发展。经研究,同意你局开展武鸣县邓柳、南宁市定齐、宾阳县布宁、邕宁县伶俐乡等4个铝土矿区(点)的普查工作,普查经费由你局负责筹措解决。 特此批复。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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