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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蒲彩萍任职资格审核意见的复函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厅函[2010]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保监局: 你局《关于杭州乾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申请的初审报告》(浙保监函〔2009〕16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杭州乾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拟任董事长蒲彩萍,未取得保险公估从业基本资格证书,且不具备“担任金融、评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5年以上或者企业管理职务10年以上”的经历,不符合《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09年第7号)关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要求。经审核,决定不予核准其杭州乾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请你局按照《关于调整保险经纪、保险公估法人许可证换发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工作流程有关事宜的通知》(保监发〔2008〕119号)的有关要求,作出相应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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