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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0年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及上海市质量金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颁发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鼓励和引导本市各行业企业追求卓越质量、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进而提升本市核心竞争力,根据《上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质量金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于近期启动2010年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及上海市质量金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对象 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及上海市质量金奖分别设组织和个人两个奖项,其中上海市质量金奖组织奖项分设“制造业”、“服务业”、“小企业及其他类型组织”3个组别。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质量成果显著的生产、经营、服务性组织,在本市从事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组织申报实行自愿原则,个人申报由所在单位推荐。申报组织和个人需如实填写相关《申报表》,按照质量奖评审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并撰写《自我评价报告》、填写《自评表》,同时准备相关证实性材料。 (2)申报组织和个人需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所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选其一)。 (3)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组织或个人的申报材料报送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2010年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及上海市质量金奖具体申报信息将另行通知。有关申报表格、评审标准等资料信息,可登录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shzj.gov.cn)“质量管理”栏目的“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上海市质量金奖”专栏查询获取。 联系地址:宜山路728号701室 邮编:200233 联 系 人:史燕君 王 峥 联系电话:54263047 54264076 邮 箱:yjshi@shzj.gov.cn zhwang@shzj.gov.cn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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