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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刘京生同志免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人[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京生同志退休,免去其重庆市监察局副厅局级监察专员职务。 退休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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