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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赣效能办字[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党委、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9〕71号)的要求和2010年元月4日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一)关于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 1、加大对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我省十大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加强与中央企业、外资企业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沿海企业、民营企业的对接,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优化土地、人力、资金、环境等要素资源配置,优先确保重大产业、重大项目建设需要。 3、完善重点项目服务和监管机制。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行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做好重点项目的规划选址、项目准入、征地拆迁、环境和安全评价等工作;加快重点项目审批进度,全面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的网上并联审批;完善项目建设进度监督、项目建设督办、项目稽查和效能监察等制度。 牵头部门:省发改委 配合部门:省纪委(监察厅)、省工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外事侨务办、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土资源厅 (二)关于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工作 1、建立健全创业服务机构。整合人社、教育、工信、中小企业、农业、科技、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各类创业资源,积极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贷款、政策扶持、跟踪指导等“一条龙”优质、便捷的创业服务。 2、建好创业孵化基地。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各类创业园区建好创业孵化基地,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并提供相应政策扶持。 3、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全力支持创业发展,合理扩大信贷规模,确保今年全省贷款总量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落实好政银企长效对接机制,筛选一批项目进行重点推介和对接;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以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依托,实现我省各部门各行业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探索适合个人创业、劳动密集型、科技型小企业经营特点的新型融资业务和服务方式;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出台农村财产、权益抵押相关规定,开展信用贷款方式试点;开拓产权市场新业务,尽快设立新的交易品种,搭建新的交易平台。 4、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促进各类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多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公平竞争。 5、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网络化建设。积极搭建创业服务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 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商务厅、省工商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省农业厅、省科技厅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工作 1、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对去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回头看,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真正落实到位;全面执行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提高审批项目进驻服务大厅数量和行政审批首席代表授权率;进一步废止或终止一部分许可事项和收费项目;加快构筑全省统一的网上办事平台,推行行政许可网上审批;扩大机关精细化管理试点范围,大力实施政务流程再造。 2、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必须的行政处罚,在企业有效整改前提下,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改革,推行行政处罚统一原则、统一标准的基准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收费。 3、进一步优化创业者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严厉查处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和强行指定中介服务等行为,坚决查处利用行政职权搞中介服务垄断的行为,全面实行中介服务市场化;严厉查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占”等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扰乱企业经营的刑事犯罪和违法行为。 4、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改善行业服务水平,重点强化与创业者生产、经营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的服务监管。 5、继续加大投诉受理和查处力度。进一步健全创业服务环境的监测工作机制,深化“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工作,加强对创业者和群众投诉以及监测点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及时受理创业者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严肃查处一切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牵头部门:省纪委(监察厅) 配合部门: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 (四)关于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1、大力倡导服务之风,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把握服务重点,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争做服务型干部。 2、大力倡导创新之风,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工作中敢于突破、敢负责任、敢于争取,努力建设创新型机关,争做创新型干部。 3、大力倡导务实之风,强化为民意识,建立责任机制,努力建设务实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务实型干部。 4、大力倡导廉洁之风,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各项纪律,廉洁自律,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争做廉洁型干部。 牵头部门:省直机关工委 配合部门:省纪委(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 (五)关于营造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工作 1、大力宣传创业政策,形成政策落实倒逼机制,促使各级政府和部门全面落实创业优惠政策。 2、着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干事创业积极性。 3、注重宣传创业典型和服务创业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营造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积极创业的的浓厚氛围。 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省纪委(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江西日报社 二、几点要求 (一)省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责任,相关配合部门要通力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制定出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和《考核方案》,分别于2月25日和3月31日前报省效能办。 (二)省牵头部门定期召集配合部门召开工作调度会,每季度公布一次督查和台帐情况。 (三)省牵头部门如工作中遇到情况和问题,及时与省效能办沟通。 (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表》的要求,抓好创业服务年活动一季度各项工作,并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附件: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表 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月7日 附件: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落实单位 时间要求 1 对创业服务年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1月20日前 2 认真组织学习全省动员大会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支持创业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2月28日前 3 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报省效能办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1月24日前 4 以电子稿形式报送全省动员大会的贯彻落实情况至省效能办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1月31日前 5 由省牵头部门制定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的实施方案报省效能办 省发改委 2月25日前 6 由省牵头部门制定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报省效能办 省人社厅 2月25日前 7 由省牵头部门制定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的实施方案报省效能办 省纪委(监察厅) 2月25日前 8 由省牵头部门制定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报省效能办 省直机关工委 2月25日前 9 由省牵头部门制定营造服务创业浓厚氛围的实施方案报省效能办 省委宣传部 2月25日前 10 由省牵头部门制定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的绩效考核方案及评分细则报省效能办 省发改委 3月31日前 11 由省牵头部门制定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的绩效考核方案及评分细则报省效能办 省人社厅 3月31日前 12 由省牵头部门制定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的绩效考核方案及评分细则报省效能办 省纪委(监察厅) 3月31日前 13 由省牵头部门制定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绩效考核方案及评分细则报省效能办 省直机关工委 3月31日前 14 由省牵头部门制定营造服务创业浓厚氛围的绩效考核方案及评分细则报省效能办 省委宣传部 3月31日前 15 督查并通报本地本部门第一季度活动情况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3月31日前 16 组织各牵头部门及配合部门召开第一季度工作汇报会 省效能办 4月10日前 17 制定全省创业服务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及评分细则 省效能办 4月31日前 注:时间要求是指导性的,有的工作能提前的则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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