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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建康职业学院机构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复[201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明确江苏建康职业学院为副厅级事业单位的请示》(苏卫人〔2009〕25号)悉。经研究,同意江苏建康职业学院为相当于副厅级事业单位,隶属关系、人员编制、经费渠道圴不变。其内部机构的设置,由你厅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另行核定。

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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