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人[201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1-24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2010年2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杨治民、龚中华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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