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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治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人[201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1-24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2010年2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杨治民、龚中华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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