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0年2月13日至2月21日(共9天),机动车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措施的限制。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0年2月13日至2月21日(共9天),机动车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措施的限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