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建设规划审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1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同城化、一体化发展,保障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建设规划达到规范化、科学化、高标准编制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新城新市镇建设规划审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赵国红副省长 副组长: 何明清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小普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沈阳经济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商向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成员: 李中亚省编委办主任 谭成旭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刘乐国省公安厅副厅长 闫伟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成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助理 周远波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朱京海省环保厅副厅长 石坚省交通厅副厅长 孙轶省农委副主任 乔军省服务业委副主任 赵振芳省地税局副局长 王福全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兆臣省统计局副局长 刘波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邢铭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院长

二○一○年二月二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