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1月29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1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落实要求,确保节日大检查全覆盖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区县、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办的《通知》要求以及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目前事故发生的性质和特点,认真补充修订原有大检查方案和检查范围,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要督促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和企业等基层单位搞好检查和自查。从现在起到春节期间,市安监局及各区县安监局要做到全员上岗,放弃节假日,对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不间断检查。 二、加强执法力度,坚决实施关停措施 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此次大检查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一些易发生事故的单位和项目坚决实施关停措施。从现在起到春节结束,全市地上建筑施工单位一律停止施工作业;全市非连续生产的危化企业一律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易燃、可燃材料的彩板房一律不得有人员居住;各类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场所无取暖设施的一律不得使用;野外施工作业人员不得以帐篷作为居住场所。 三、突出监管重点,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 针对当前已经进入烟花爆竹运输、销售、储存高峰期的情况,各区县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审批经营范围和品种级别,规范进货渠道,实行统一配送;要做好烟花爆竹长期(临时)零售经营布点,保证零售经营点周边的相关安全距离,强化零售经营点现场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进行审批,各区县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确定长期、临时零售经营点的数量和位置。各区县安监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质检、工商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工作的力度,建立高效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四、完善安全措施,大力开展春节安全生产承诺和事故现场教育活动 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要认真落实市安全监管局《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承诺书》中的9项承诺,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承诺。各区县、各部门要在大检查的过程中,把承诺书迅速发放到企业,并与企业法人代表进行责任签约。同时,近期已发生事故的区县要召开事故现场会,组织各单位、各企业进行现场教育,进一步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 五、营造安全氛围,切实加大春节期间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市安全监管局印制了15万份安全提示张贴画,各区县、各单位要做好张贴画的发放工作,立即把张贴画发放到各街镇、各社区村居、各建筑施工工地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各区县要组织一次大规模的节前安全教育。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