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宁波市质监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质监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波市质监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现将《2010年全市质监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开拓创新,扎实落实,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0年全市质监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
2010年全市质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和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主线,全面巩固科学监管基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积极推动“质量强市”工作,主动探索技术机构改革发展新路,努力构建大质量大监管工作格局,确保全市质监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根据这一总体要求,2010年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需把握以下要点: 一、推进科学监管,提升全市质量安全水平 1、深化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工作。扎实推进基层站(所)、“三员”队伍建设(政治处为主落实);加强日常教育培训和考核,提升基层监管队伍和“三员”队伍素质能力(政治处为主落实);健全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的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牵头领导:朱学峰,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委员会牵头落实)。 2、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宣贯,增强企业自觉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发挥综合巡查、执法检查等平台作用,多种形式督促、规范、指导企业全面依法落实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有效的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出台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强化信用结果运用,规范“黑名单”制度,引导和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牵头领导:朱学峰,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3、完善质量安全预警预防工作机制。重点加强预析、预警、预治的规范性、可操作性、有效性研究,进一步发挥预析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和指导作用。(牵头领导:朱学峰,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4、提升综合巡查工作质量。突出重点,制定计划,提高巡查的针对性;依法依规处置发现的问题,提高巡查的有效性;全面使用巡查软件,实现信息化对前方巡查和后方决策的双向支持;加强对巡查工作的督查指导。(牵头领导:朱学峰,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5、加强地产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品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开展好食品安全整顿年、食品添加剂“打非”、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等专项行动;提高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与处置水平;重点抓好全市饮用水、豆制品、水产加工品、年糕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全市乳制品、饮用水等食品生产企业中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牵头领导:朱学峰,食品处负责落实) 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深化“五大体系”建设和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隐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扎实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普查整顿等工作。(牵头领导:林如峰,特监处负责落实) 7、抓好五类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以燃气灶具、家电下乡产品、饮水机、絮用纤维制品、取暖器等五类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重点产品质量综合整治与提升工作;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局结合实际选择1-2个区域性、行业性重点产品开展质量整治提升工作。(牵头领导:朱学峰,监督稽查处为主落实) 8、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总局、省局、地方政府部署的各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类重点产品、节能减排、民生计量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产品和领域,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可能演变成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的问题产品和领域,及时协助所在地政府组织开展预防性整治。(牵头领导:林如峰、朱学峰、裘富康,特监处、食品处、监督稽查处、计量处负责落实) 9、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坚决查处打击各类危害公众安全、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质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过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生产销售劣质建材等国计民生重要产品等违法行为。(牵头领导:朱学峰,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10、全面协调完成全市“十小”行业整规工作。继续高标准、高质量牵头推进全市“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省、市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牵头领导:毛守伦,整规办负责落实) 二、推动“质量强市”,提升服务经济的能力与水平 11、积极探索“质量强市”工作。按照省局“质量强省”工作部署,加强调研,提出“质量强市”的明确目标,探索建立科学的目标指标体系;建议市政府设立“质量强市”领导机构,建立“质量强市”工作机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联动格局;加强宏观质量研究,提出“质量强市”政策建议和实际措施,建立“质量强市”考核体系,营造“质量强市”良好氛围。(牵头领导:陈南翔,质量管理处负责落实) 12、推动品牌、标准、专利互动。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求和宁波市九大重要支柱产业、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创新“专利、标准、品牌产业化”一体化推进模式,扩大品牌覆盖面、标准履行面和专利享用面;扶持培育特色明显的区域性品牌;制定和培育一批反映宁波智造、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标准和品牌。(牵头领导:陈南翔,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13、开展块状产业重点项目提升。完成去年立项的块状产业重点项目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考核验收;新申报实施一批省、市产业基地和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牵头领导:陈南翔,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14、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建议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推动标准化工作向调结构、重质量、拓领域、增效益方向转变,发挥标准化工作在发展现代农业、新兴工业、低碳经济、生产性服务业中的作用。(牵头领导:陈南翔,标准化处负责落实) 15、提高市长质量奖的参与度与卓越绩效管理经验的享用面。建立卓越绩效管理推广引导机制,年内全市企业参与各级政府质量奖争创活动比例力争比去年增加20%以上;建立获奖企业与相关企业经验分享联系制度和跟踪管理制度,鼓励和督促获奖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卓越绩效管理经验传播,扩大经验共享覆盖面。(牵头领导:陈南翔,质量管理处负责落实) 16、健全综合业务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工作调查研究,就如何进一步整合质监综合业务优势资源,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方向性和实质性举措研究意见;充分发挥市政府目前由质监牵头的相关领导组织的作用,促进质监综合业务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综合业务工作委员会效能建设,明确工作重点,完善品牌、标准化、节能减排三大战略与各相关部门联合决策、联合推进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牵头领导:陈南翔、林如峰,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委员会、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 17、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汇编国家、行业、地方节能降耗标准并推动全市各行各业深入贯彻实施(标准化处负责落实);加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中涉及节能降耗内容的审核把关(行政审批处负责落实);加强对能效标识使用的监督检查(监督稽查处负责落实);建立健全全市1000吨以上耗煤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开展能源计量实际效益比对分析并总结推广(计量处负责落实);提高高耗能锅炉等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和改造的完成比例(特监处负责落实);加强新安装锅炉的能耗标准审核(行政审批处负责落实)。(牵头领导:林如峰,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落实) 18、巩固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相关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审批、阳光审批;推进系统内部网上审批信息即时互通,实现行政审批与证后监管无缝对接;进一步整合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建立换证简易评审程序等机制;加快推进网上审批,探索行政审批场景服务模式;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牵头领导:朱学峰,行政审批处、标准化处负责落实) 19、推进质监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争取市“金质工程”(二期)立项,推广应用总局业务系统,完善业务数据库,实现与总局、省局数据实时自动交换;推进“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建立质监专网,争取实现总局、省局、市局、县级局四级网络两两互访;推动全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加强信息化安全运行保障。(牵头领导:毛守伦,办公室负责落实) 20、完善“12365”服务咨询平台。强化咨询服务功能,拓宽工作内容,开展以4大类20大项服务内容为重点的企业咨询服务;探索“12365”信息平台与“金质工程”、门户网站等联用,推动资源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发挥平台“信息源”功能,为安全监管提供初步分析结果,为业务部门开展服务提供方向;加强“12365”的组织机构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牵头领导:裘富康、毛守伦,办公室、政治处负责落实) 21、完善“电梯110”救援平台。加强实战训练和工作考核,提升现有救援队伍的应急反应、现场救援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各地实际,进一步吸纳、扩充救援队伍;与消防部门建立同步响应、联合施救的工作机制。(牵头领导:林如峰,特监处负责落实) 22、搭建技术支撑服务平台。制定出台《宁波市质监六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服务指导意见》,推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产业和社会各界开展高效便捷的各类技术服务;检测机构向中小企业开放实验室,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产品功能研发、技术公关和新产品中试等服务;深化“十大”便民措施,树立优质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工作机能,延伸服务内容,在服务中提高技术机构的核心竞争力。(牵头领导:张海春,技术机构技术保障与发展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三、加快改革创新,提升技术机构持续健康发展能力 23、建立完善为行政服务的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技术机构围绕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完善技术保障工作机制,促使技术机构在检测项目、检验信息收集、检测报告分析、风险预测评估、应急处置等方面主动有效服务行政监管大局。(牵头领导:张海春,技术机构技术保障与发展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24、提升核心竞争能力。突出加强国家中心、国家级分支机构、国家型式试验实验室等重点实验室和六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在检测资质延伸、标准研究引领、国际互认拓展和产品科技研发能力提升四个方面推进能力建设;深入实施科技兴检和人才兴检战略,注重结合质监行政监管和产业创新升级大力开展课题研究、科技立项等活动,加大领军型人才的引进与培养。(牵头领导:张海春,技术机构技术保障与发展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25、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强化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理念,主动打破原有不适应市场化发展的机制和做法,在管理模式、人事制度、分配激励、交流合作等方面积极创新,建立适应发展、具有活力的经营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市场适应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牵头领导:张海春,技术机构技术保障与发展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 26、积极探索开展技术服务外包。按照《宁波市政府服务外包暂行办法》,研究制订质监技术服务外包相关制度,推出技术服务外包项目(规划财务处为主,监督稽查处、计量处、特监处、食品处配合落实);加强对承担服务外包机构的工作质量监管,规范行为,净化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技术服务环境(监督稽查处、计量处、特监处、食品处负责落实);技术机构主动响应和适应政府服务外包的政策要求,发挥优势,创造条件开展技术服务外包。(牵头领导:张海春,技术机构技术保障与发展工作委员会牵头落实) 四、强化政府部门间合作,形成更大范围的工作合力 27、推动市局与县(市)区政府的合作。切实加强与县级政府的联系与合作,与各县(市)区政府制订“合作备忘录”,明确市局与各县(市)区政府开展合作的内容、双方责任与要求,力争把质量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各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考核管理之中,推动质量安全监管、产业服务、能力建设得到有机统一和有效落实。(牵头领导:裘炜国,办公室负责落实) 28、推进地产食品、特种设备安全部门合作。完善与各相关部门共同预防和应对地产食品、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预案和运作机制,确保应急力量和相关设备的配置与运用、专家队伍的建设与调用、日常演练组织、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处置与善后处理等方面运作更加科学高效。(牵头领导:林如峰、朱学峰,特监处、食品处负责落实) 29、推进技术服务部门合作。为政府部门建立方便快捷的技术服务保障机制,为相关部门实施行政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质监技术服务。(牵头领导:张海春,技术机构技术保障与发展委员会负责落实) 30、推动系统内部门合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大文化建设部署,重点在文化共建、信息共享、壁垒共破上与系统内部门加强合作,建立合作机制,明确合作项目,推动共同发展。(牵头领导:裘炜国,直属机关党委、信息中心、标准化处为主落实) 五、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质监事业健康发展 31、制定全市质监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质监事业发展成果、发展经验和存在问题,深入调研,制订出台《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十二五”规划》,为质监事业“十二五”期间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牵头领导:张海春,规划财务处负责落实) 32、加强系统党的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质监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提高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牵头领导:张海春,政治处负责落实) 3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在基层领导班子中开展“四力五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完善干部选拔机制,选准干部,配强班子,加强后备干部培养;搭建干部交流平台,疏通系统干部交流、使用渠道;注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实用人才,创新人才使用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牵头领导:裘炜国、张海春,政治处负责落实) 34、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学以致用原则抓学习培训,制定科学实用的学习培训计划,完善机关“学习日”制度。(牵头领导:张海春,政治处、直属机关党委负责落实) 35、加强效能型机关建设。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化水平;加强制度执行,加大工作督查与考核力度;扎实开展新一轮文明机关创建和民主评议机关活动;继续大力倡导贡献作为的质监精神和文明进步的质监文化建设(牵头领导:张海春、裘富康、单鸣,办公室、政治处、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负责落实)。 36、做好新一轮行政机构改革工作。把握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机遇,科学设计我局“三定”方案,争取政策倾斜,强化全市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保障和力量支撑基础。(牵头领导:裘炜国、张海春,政治处负责落实) 37、完成六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楼基建工程。科学合理安排工期,加强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力争平台大楼基建工程三季度完成竣工验收,年底前投入使用;同时,继续做好市局机关办公楼改造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牵头领导:林如峰、裘富康,基建办、规划财务处、办公室负责落实) 38、加强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日常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的法制监督;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在实际执法办案中的运用;总结推广“阳光执法、开门审案”经验做法;推动落实“首查告知整改”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以上由政策法规处负责落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地方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政策法规处、特监处负责落实)。(牵头领导:单鸣) 39、抓好《宁波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牵头领导:裘富康,计量处、政策法规处负责落实) 40、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研究权力制衡的制度建设,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重点,加强预防预警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制定《2010年全市质监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并实施考核。(牵头领导:单鸣,纪检监察室负责落实)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