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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宣武区南横西街东口禁止机动车掉头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2010年第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0年3月6日起,宣武区南横西街东口(南横西街与菜市口大街相交路口)禁止机动车由西向西掉头。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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