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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先进县区的通报


【颁发部门】 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的情况下,深入实施28项民生工程,惠及500多万城乡居民。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泗县、埇桥区“2009年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杰出奖”;授予萧县、砀山县、灵璧县“2009年全市民生工程组织实施工作优秀奖”。 2010年,我市将实施33项民生工程,项目更多,投入更大,任务更重。希望受表彰单位继续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第一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切实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宿州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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