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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调整2010年汛期起讫日期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

【发文字号】 沪汛部[201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单位: 今年是世博年,为确保世博会“成功、精彩、难忘”,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授权,我部决定调整今年汛期的起讫日期为5月1日零时至10月31日24时,即提前一个月、延长一个月,与世博会期同步。 入汛后,各级防汛机构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灾情,确保全市防汛安全。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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