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了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政府工作目标与总体要求及2010年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切实抓好今年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将全年的目标任务分解成80项具体工作任务,在各分管市长的领导下,由责任部门分别负责落实。现将《市政府2010年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分工,对各目标任务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再量化,真正做到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共同努力,把今年政府各项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加富有成效。市政府将定期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市政府2010年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
一、目标分解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12%。
(市发改委、统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
(市发改委、商务局)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
(市发改委、经信委)
4.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
(市经信委、发改委、建设局,无锡供电公司)
5.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累计削减32%;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90。
(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
(市发改委、农委、人保局)
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
(市人保局,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省定范围以内。
(市发改委、物价局)
二、任务分解
(一)提高驾驭市场经济能力,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9.加大对民生领域、社会事业、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的保障力度,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市发改委、卫生局、文广新局、体育局、教育局、人保局、民政局、科技局、环保局、建设局、经信委,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10.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11.创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运作机制,维持政府投资适度规模,重点用于在建项目。
(市发改委、财政局,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12.加强财政资金绩效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市财政局、审计局)
13.合理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拓宽社会投资领域;优化信贷结构,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发展。
(市发改委、商务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14.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担保机构,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不断拓宽融资渠道。
(市政府金融办,无锡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
15.全力推进和落实170个市级重点项目。
(市发改委、重点办,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16.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提高居民经营性及财产性收入,努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稳定并提升消费预期。
(市发改委、人保局、民政局,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17.优化商业网点空间布局和业态结构,增强城市社区服务功能,健全农村流通网络,实现为农服务社全覆盖;适应群众生活多样化、个性化需要,培育消费热点,引导消费升级。
(市发改委、商务局、供销合作总社,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18.强化市场信用建设,狠抓商品安全监管,构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无锡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9.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市区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7500套,新增廉租住房700套;完成老新村整治改造和老住宅特修80万平方米,基本完成中心城区重点成片危旧住房和快速内环以内城中村改造任务。
(市住保房管局,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滨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0.增加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继续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市国土局、住保房管局,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二)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构筑现代产业体系
21.对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软件和服务外包等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和企业家团队,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基地。
(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科技局、信电局,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2.重点打造国家微电子产业基地,加快壮大集成电路、液晶显示、汽车总成及零部件等产业集群,着力发展光伏、风电装备等产业。
(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科技局)
23.建设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研发机构、标准体系、检测平台和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培育壮大一批专业企业,拓展传感产品应用市场。
(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信电局,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5%。
(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
25.全力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进一步拓展政产学研联盟,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在锡实现转化、应用和量产;全社会研发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
(市科技局,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6.加速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机械、轻纺等传统优势产业,促进产业链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全过程延伸,推动支柱产业从数量规模型向品牌效益型转变。
(市经信委、科技局,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7.推广卓越绩效管理,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名牌战略,建设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
(市经信委,无锡质监局、无锡工商局)
28.积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强农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加快农业标准化步伐,做大做强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园区,不断提高农业附加值。
(市农委,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29.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优化升级商贸流通、社区服务等传统服务业,服务业占比提高到43.5%。
(市发改委、商务局、金融办、文广新局,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30.着力发展总部经济,推进企业主辅业务分离,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市发改委、商务局)
31.创新旅游资源管理体制与旅游产业运行机制,大力培育发展旅游专业化企业,鼓励民间资本、外商资本开发旅游资源,实现旅游资源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市旅游局、发改委、商务局,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32.抢抓上海“世博会”契机,加快推进八大博览园等旅游新品建设,打造精品景区和精品线路,推动文化游、农业游、水上游等业态发展;加强旅游产品整体策划和创新包装,强化无锡旅游休闲目的地形象推广。
(市商务局、旅游局、农委、文广新局,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三)突出生态城宜居城目标,打造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33.努力提高太湖新城公共服务配套能力,加快建设市民中心、会展中心和大剧院等重点工程,营造新城风貌特色。
(市发改委、重点办、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城发集团,滨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34.进一步完善锡东新城规划体系,全面推进启动区建设,力争建成路网主骨架。
(锡山区政府,市规划局)
35.提升蠡湖新城品质,实施蠡湖水环境深度治理和生态系统修复,积极稳妥推进功能开发。
(滨湖区政府,市环保局、水利局、园管中心)
36.有序推进城市更新,重点提升城市功能,完善配套设施和生态系统,做强做大中心城区。
(市发改委、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政府)
37.加强历史文化遗址保护,推进古街、古村、古镇保护建设,积极参与大运河申遗工作,加快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群。
(市文广新局)
38.严格保护耕地,依法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和“两置换一转化”工作,完成土地整理4000公顷。
(市国土局)
39.全面推进地铁1号线建设,力争启动2号线;加快推进京沪高速铁路和宁杭城际铁路无锡段及其站区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沪宁城际铁路无锡段如期建成。
(市轨道办,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40.继续加大机场功能建设和航线开辟力度,进出港旅客人数达到26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6万吨。
(市商务局、机场集团)
41.完善城乡道路体系,建成环太湖高速公路硕放互通和锡张高速公路,推进高浪路东延、金城东路快速化改造等城市重点道桥项目。
(市交通局、重点办)
42.市区新建拓建城市道路100公里,全市建成农村公路200公里,改造农村危桥200座。
(市交通局、市政园林局,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43.编制实施低碳城市建设规划,创建国家生态城市群,建设生态文明先驱城市。
(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建设局、规划局,江阴市、宜兴市政府)
44.调整资源利用结构,推进能源计量工作,鼓励开发新能源,使用清洁能源,建设资源再回收利用体系。
(市经信委,无锡质监局)
45.切实加强控源截污,推进入湖河道和城乡河塘整治,加快走马塘拓浚延伸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梁塘河等八大湿地工程,完成太湖生态清淤426万立方米,主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实现主要污染物入湖总量继续下降,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市水利局、市政园林局、环保局)
46.基本完成环城古运河风貌带综合整治;全年新增造林绿化面积4300公顷,市区新增城市绿地500万平方米。
(市农委、市政园林局、城发集团)
47.强化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扩大烟尘控制区范围,加强建筑工地综合管理;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市区建成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率达95%。
(市环保局、城管局,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转型发展动力
48.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放宽市场准入,激励民间投资,增强民营经济竞争力;鼓励企业改善经营机制,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
49.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市经信委)
50.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投资行为,完善监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市国资委)
51.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资源性收益管理;探索建立综合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形成统一市场,实行统一监管。
(市财政局)
52.强化三级行政服务体系功能,进一步理顺规范行政审批权限和事项,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
(市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
53.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壮大农村合作组织,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市发改委、农委、国土局、供销合作总社)
54.实施多元化利用外资战略,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引智与培育新兴产业相结合,着力引进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外资项目。
(市商务局、科技局、人保局,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55.强化开发区资源优化整合,提升开发区功能,加快各类创新要素向开发区集聚。
(市商务局,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56.积极应对国际市场变化,进一步加强服务和引导,加大国际市场开拓、进出口信用保险等资金扶持力度,深化出口基地和品牌建设,促进外贸转型升级;进出口总额增长5%。
(市发改委、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
57.完善信息服务网络,积极发展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提高“走出去”成效,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市商务局)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58.继续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实现城乡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全覆盖,重点援助帮扶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新增城镇就业10万人,扶持自主创业3000人。
(市人保局,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59.扩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市人保局,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60.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完成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并轨。
(市人保局、卫生局,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61.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市企业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分别增加10万人和4万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覆盖面。
(市人保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62.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区域教育现代化水平;改造义务教育相对薄弱学校及办学点60所,完成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
(市教育局、财政局,各市(县)、政府,新区管委会)
6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努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市卫生局、医管中心、财政局)
64.完成市二院综合病房大楼建设,推进市中医院易地新建、三院改扩建、人民医院二期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工程建设。
(市医管中心)
65.建立健全分级投入机制,实施区域公交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结构,增加公交运力,完善场站基础设施,全面完成公交智能化建设,公交分担率提高到25%。
(市交通局、财政局、交通产业集团,锡山区、惠山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66.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积极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事业,加强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提高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完善产业链,培育骨干文化企业。
(市文明办、文广新局、文管中心、广电集团,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67.全面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推进体育基本现代化试点工程,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成体育公园改造扩建工程;积极备战十七届省运会。
(市体育局、体管中心)
68.完善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夯实基层人口服务管理基础,全面提升人口素质;做好无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市人口计生委)
69.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继续结交国际友城,深化各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市民宗局、双拥办、外办)
70.完善城管体制机制,落实各级管理职责,提高城管科技水平,实现市容市貌明显改善。
(市城管局)
71.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信访局)
72.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市安监局)
73.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平安创建的层次和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市公安局)
(六)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74.全面完成市、市(县)区和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任务,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理顺职责关系,优化机构设置,提高管理效能。
(市编办,各市(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75.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市应急办)
76.加强调查研究,健全民主集中、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等制度;编制好“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市政府研究室、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
77.全面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法律学习制度;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78.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市政府办公室)
79.弘扬务实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加强重点工作、重大决策的跟踪督查,深入开展执行力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健全责任追究体系,严格实施领导干部问责制。
(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
80.全面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无锡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强化公务员队伍教育、培训和管理,努力建设高效廉洁的人民满意政府。
(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