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市行业主管局燃气热力主管部门: 现将《2010年燃气热力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促进全省燃气热力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2010年燃气热力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燃气热力管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燃气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燃气管理工作总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燃气行业“保民生、保安全、促发展”的总要求,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突出抓好燃气调研、天然气管线设施建设、完善燃气安全监管措施三个重点,全力做好十二项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全省燃气行业管理水平,保障燃气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1.突出抓好燃气调研工作。拟争取请省政府调研室牵头,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组成专门班子对全省燃气管理情况进行调研,起草调研报告,报请省政府出台相应政策,明确全省燃气发展思路及政策措施。
2.加快天然气管线设施建设。协调支持中石油、中石化加快推进山东天然气管线设施的投资建设,尽快形成多气源供气格局。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规划和各地燃气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指导各地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加快燃气设施建设,推进尽快实现“气化山东”的宏伟目标。
3.完善燃气安全监管措施。按照国家法规精神,积极推进有关政策和制度建设,出台《山东省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二)积极做好十二项主要工作
1.组织力量全力做好全省燃气“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建设部和省政府的要求,积极调度有关情况,在全省天然气利用规划基础上,编制全省燃气“十二五”规划,科学拟定“十二五”燃气规划发展目标和相关保障政策措施。
2.加强对天然气供应工作的协调调度。积极协调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天然气气源供应企业,增加对山东省天然气供应量。同时,继续坚持天然气供应调度制度,加强对天然气供应情况的调度分析,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山东省天然气供应持续稳定。
3.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检查监督工作。部署开展燃气安全日常检查活动,全力抓好燃气安全三次日常检查,积极开展隐患治理,全力提高燃气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4.积极争取国家天然气气源计划。配合省发改委争取国家能源局增加我省国家计划内天然气气源指标,力争将山东省供气计划列入国家计划,提高天然气供应计划保障能力。
5.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市场的监管。落实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精神,健全完善有关行业管理制度。指导各地加强对城市燃气下游市场的调控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和手段,加强新建企业审查和加气站审批工作。
6.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审批工作。依法履行审批职责,抓好燃气经营许可的审查发证,组织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年检换证工作。实行燃气专项规划一票否决,依法推进燃气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工作。
7.抓好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和燃气器具市场管理工作。适时公布气源适配性加强对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的管理,制定《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技术规程》,做好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专项资质的监督管理和备案工作,抓好燃气器具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8.组织开展燃气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起草《关于开展燃气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制定燃气安全保险有关实施标准,组织做好燃气安全保险工作。
9.加强对燃气泄漏报警控制系统的管理。拟定《燃气地下管网燃气泄漏计算机自动监控系统技术规程》,研究制定《山东省燃气泄漏报警切断控制系统管理办法》,推广地下管网燃气泄漏计算机自动监控系统,加强对燃气泄漏报警切断控制系统的管理。
10.做好燃气安全宣传。部署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常识、燃气事故案例、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宣传,对从业人员进行警示宣传。摄制公益广告宣传片,加强冬季和重要节假日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11.加强燃气安全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燃气安全管理人员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完善燃气企业、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培训政策。加强对燃气安全管理人员的辅导和考核,强化各类重要岗位操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安装维修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完善持证上岗制度。
12.加强行风建设和行业宣传,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厅党组的部署,大力推进涉及行业审查审批事项的政务公开,加强行业行风建设,提高行业服务质量,争创诚信文明行业。抓好供热燃气信息编辑和燃气热力信息网的运行管理,宣传报道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政策,及时报道行业信息。
二、热力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热力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供热保障能力为核心,以促进供热节能降耗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2008年89号文件和省府办公厅2009年84号文件精神,坚持“降能耗、减成本、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创新思路,转变方式,加强监管,突出冬季供热采暖保障、供热节能改造、供热能耗考评、热计量收费改革、供热立法五个重点,扎实做好十项工作,努力开创全省供热工作新局面,确保工业生产和冬季正常采暖用热。
(一)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1.全力保障冬季供热采暖平稳运行
争取先机,把握主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继续以供热煤储备为抓手,超前预测,科学安排,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保障冬季供热采暖平稳运行。
2.加快推进全省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继续抓好全省88个改造项目的实施,扩大改造覆盖面,帮助供热企业落实节能改造奖励或补贴资金,推动全省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再上新台阶。按照省政府确定的3年供热节能改造目标,2010年要以低温循环水供热和汽改水为重点,确保全年实现两个目标:一是10万千瓦以下抽凝机组全部实现低温循环水供热;二是停止蒸汽管网供热,完成汽改水。
3.全面开展供热能耗考核评价
建立供热能耗指标考核制度,加强供热能耗调控和监管。组织力量制定全省供热行业能耗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并依据考评标准对全省供热企业实际供热能耗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供热经营许可、评优创先挂钩,并作为今后确定热价时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供热企业能耗,督促供热企业加大节能改造力度,从根本上把能耗降下来。
4.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改革
认真贯彻国家住建部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积极推行热计量收费改革。在全省1050万平方米试点收费的基础上,会同省物价部门,加大改革力度,出台收费政策,对达到热计量条件的既有建筑和新建建筑试行供热计量收费,逐步取消按面积收费。
5.加快推进城市供热立法进程
加强城市供用热法规建设,强化监管手段,着力解决供热能耗居高不下,体制不顺、建管脱节、储煤保障差、计量改革滞后等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切实保障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努力做好十项主要工作
1.认真做好城市供热专项规划修编工作
加大供热行业源头治理力度,督导各市做好供热专项规划,实行供热专项规划编制情况与供热经营许可审批挂钩的办法,确保今年全部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2.组织编制全省热力发展“十二五”规划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的要求,组织力量编制《山东省城镇热力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导供热行业今后的发展。
3.毫不松懈地抓好供热安全生产
制定并组织实施供热系统安全检查年度计划,继续抓好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供热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供热系统关键设备、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隐患,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
4.继续做好供热运行、煤炭购储情况调度
继续做好冬季采暖期供热运行、用煤购储运情况的调度工作,确保冬季供热平稳运行。对各市冬季供热期间的生产运行、煤炭采购、运输储存等情况,继续实行“日调度、周汇总、月通报”制度。
5.建立完善供热计量产品推荐目录制度
2010年,在省建立供热计量产品推荐目录制度,制定推荐标准、程序和办法,指导各市开展供热计量产品推荐目录工作。
6.整顿和规范供热计量产品销售和应用市场
落实有关推荐目录制度,组织力量对入鲁销售的相关产品进行审核发证,并不定期开展市场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强供热计量产品市场的监管,规范供热计量产品销售和应用市场秩序,为顺利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提供保障。
7.积极做好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十一五”190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并在既有公共建筑热计量改造与收费方面取得突破。
8.做好供热计量收费试点项目的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工作
认真做好全省1050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收费试点项目梳理总结和成果分析,做好热计量模拟运转数据采集、汇总测算,为研究制定热计量收费政策提供依据。
9.加强热力行业行风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推动热力行业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严格责任考核,将行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依据。
10.做好供热经营许可的审批、发放和督查工作
严格审批程序,热情服务基层,认真做好供热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会同省工商等部门,积极开展经营许可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整顿和规范供热经营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