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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甘发改价监[2010]29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发改委(物价局): 为了全面贯彻全国和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和全省物价局长座谈会对今年价格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做好2010年价格监测工作,现将《2010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0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2010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价格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管理通胀预期,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提高价格监测能力和水平,侧重预测预警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抓好常规监测,确保各项监测报告制度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原省物价局印发的《全省重要农产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全省重要工业消费品和城市居民服务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全省工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全省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监测报告制度》等四个报告制度,加强数据督报、审核、汇总、分析工作,编发《价格动态》,及时予以反馈。加强质量管理,继续坚持季通报、年评比的工作机制,调动市县工作积极性。适时安排监测质量检查活动,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连续性,努力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 努力完成国家布置的9种监测报告制度,包括16个报表所要求的各项监测任务。年需汇总上报价格数据达到4万多条,争取2010年综合上报率达到96%以上。 二、深入开展以预测预警为重点的能力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监测队伍建设。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提高预测预警能力为重点,加强对中心及各地监测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一是增强常规价格监测点的预警功能。要选择一些经营规模大、监测品种齐全、采报价人员素质高的监测点,增加采报价人员价格预警任务,定期不定期报告一些进货、库存、销售方面的情况,做好市场预期变化的分析。二是坚持重大节假日值班制度,加强节假日市场监测,确保预警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确保重大情况、突发事件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 三、进一步加强市场巡视制度。认真落实价格监测调查巡视制度,进一步加强与价格预警重点监测点的联系,毫不松懈地做好市场动态反映工作,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数据报送和监测巡视报告撰写质量。切实加强市场调查巡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强化价格数据之外活情况的搜集、整理、分析,及时发现价格苗头性、倾向性变化,要在第一时间发现报告价格波动情况;建立重要企业(市场)联系点制度。拟选择粮油批发市场、副食品超市、蔬菜批发市场、钢材市场、有色金属、化肥生产企业等一批重点企业(市场),报送产品的产、销、存和价格变化情况,作为应急监测工作备份,改变目前遇到紧急情况临时布置、临时选点和临时抓监测品种的情况,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四、加强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抓住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价格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继续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报送工作,树立责任意识和精品意识,不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努力保持价格监测信息被各级党委、政府采用数量逐年增加的良好势头。要做好政务信息报送、《甘价网》信息的发布工作。 五、继续推进法制建设,尽快出台价格监测规定。《甘肃省价格监测规定》已通过省政府法制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省价格监测中心要积极主动地配合有关处室,进一步做好补充完善工作,争取2010年出台,为我省市场价格监测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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