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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集中签发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发文字号】 湘教毕办[201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我省2010届春季毕业研究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签发时间: 2010年3月15日至19日。 二、集中签发地点: 设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公楼(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新建西路81号)。 三、集中签发事项: 1、复核毕业生资格。核对各单位毕业生就业方案数据库与资格审查数据库的一致性。 2、审核已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委培、定向合同(协议)。 3、打印、核发《报到证》。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须对2010届春季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认真审核。毕业生与国有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须有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和签章(主管部门不作要求和无主管部门的除外)。 2、学校提交的毕业生就业派遣材料,必须填写规范、内容准确、材料齐全。 3、2010届春季毕业生就业方案通过《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信息系统》实行网上报送,请按系统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派遣数据库,并生成相应的报到证打印队列。 4、已经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毕业生才能纳入此次办理范围。各单位须认真核对毕业生毕业资格,认真验证申请春季派遣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发放时间及相关信息,将毕业证书编号填写到相应的“毕业证号”栏目里,并请将毕业证编号填写在派遣数据库的相应字段内。 五、各单位须提交的材料(名册和表格请一律用A4型纸打印): 1、《关于报送2010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名册及有关材料的函》(1份),样式见附件1。 2、毕业生、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就业协议书》(请按协议书编号顺序提供)。 3、委培和定向毕业生,学校须提交委培或定向合同(协议)书(原件)。 4、委培和定向毕业生确因特殊原因要求变更就业单位情况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及其有关材料(各1份)。 5、其他有关材料。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集中签发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报到证集中签发材料的填报工作,以确保毕业生按期就业,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省教育厅学生处联系人:彭伟,联系电话:0731-84715492。 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李昌维,联系电话:0731-82816679。 附件:1、关于报送2010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名册及有关材料的函(样式)(略) 2、2010届春季委培、定向毕业研究生变更就业单位情况登记表(样式)(略)

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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