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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省道S218新宁县白沙至塔子寨公路规模的批复


【颁发部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湘发改交能[2010]19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邵阳市发改委: 你委报来市发改[2009]569号文件“关于调整《省道S218新宁县白沙至塔子寨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为适应洞新高速公路提前建设的实际情况,根据实际交通量变化趋势以及原材料价格和征地拆迁标准变化情况,同意调整S218新宁县白沙至塔子寨公路改建工程建设规模,批复如下: 1、同意杨柳田至分水坳段8公里路基宽度由12米调整为10米,本项目全线路基宽度采用10米。 2、同意项目估算总投资由23953万元调整为25154万元,根据省政府湘府阅[2009]29号文件精神,调整后资金筹措方案为全部由国省投入。 3、其余事项仍按湘发改交能[2008]1037号文件执行。 特此批复。

二○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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