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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组织实施方案和招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0]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第八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由我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主办。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组织实施方案和招展实施方案已经2010年2月20日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四日
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组织实施方案
一、名称: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 英文全称:The 8th China(Chongqing) international garden EXPO。 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简称:第八届园博会。 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园简称:重庆园博园。 二、主题 园林,让城市更加美好。 三、举办时间 2011年9月至2012年4月。 四、地点 重庆园博园(北部新区龙景湖)。 五、主办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庆市人民政府。 六、承办单位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中国公园协会、重庆市园林局、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 七、办会原则 突出特点,汇集精品;参与度高,引领园林发展;勤俭办会,优质高效;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八、办会目标 促进全国城市园林绿化质量的提升和园艺的发展,推动新材料、新工艺、新理念在园林绿化中的运用,探索并实践市场化办会的新途径,引导社会对未来和谐人居环境的关注与追求。 九、组织领导 (一)成立第八届园博会组委会。 第八届园博会组委会成员名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 (二)成立第八届园博会筹办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黄奇帆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 凌月明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 吴家农市政协副主席、北部新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 马明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局局长、市接待办主任 刘国正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唐林市台办主任 杨庆育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伟市财政局局长 程志毅市城乡建委主任 李建春市外经贸委主任 王立军市公安局局长 徐海荣市监察局局长 张定宇市国土房管局局长 曹光辉市环保局局长 扈万泰市规划局局长 郭汝齐市市政委主任 朱宪生市水利局局长 汪俊市文化广电局局长 屈谦市卫生局局长 王耘农市审计局局长 郝明市政府外事侨务办主任 吴亚市林业局局长 王爱祖市旅游局局长 余守明市园林局局长 彭小民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忠源重庆海关关长 刘式尧重庆检验检疫局局长 单业才市电力公司总经理 武秀峰市水务集团董事长 周天云市地产集团董事长 侯行知市能投集团董事长、市燃气集团董事长 (三)成立重庆园博园建设指挥部。 指 挥 长:凌月明(兼)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余守明市园林局局长 副 指 挥长:彭小民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建设指挥部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部、招展宣传部及后勤保障部4个部门。 1.办公室。 主任:陈春松市园林局副局长 副 主 任:高志明北部新区管委会委员、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人员:在市园林局、北部新区管委会等单位抽调。 2.规划建设部。 部长:周进市园林局总工程师 副 部 长:徐南雄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熊琏珂市园林局副厅局长级干部 工作人员:在市园林局、北部新区管委会等单位抽调。 3.招展宣传部。 部长:况平市园林局副局长 副 部 长:周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赵涛市园林局纪检组长 王毅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晓春市台办副主任 宋晓国市外经贸委副主任 张海清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政府新闻办、重庆广电集团(总台)、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市级各部门和主城各区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从市台办、市外经贸委、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外事侨务办、重庆广电集团(总台)、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市园林局、北部新区管委会抽调。 4.后勤保障部。 部长:马川市园林局局长助理 副 部 长:熊雪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人员:在相关责任单位中抽调。 办公室及各部工作职责由重庆园博园建设指挥部明确。 十、展期活动安排 第八届园博会展会期间拟举行开幕式、文艺表演、高峰论坛及学术交流、园林艺术专类展览、重庆本地地域文化展览、书画摄影展览、各类经贸(重点是园林绿化行业)、旅游项目推介、人居环境展览、闭幕式等活动。 十一、评奖办法 第八届园博会展会期间,组委会将组织专家成立评奖委员会,对参展单位、个人展示的室内外造园景点、园林花卉作品、盆景、赏石、插花、书画、摄影等展品进行评价。 (一)奖励类型:组织奖、室外奖、室内奖及其他奖。 (二)奖励方式:制发奖杯、奖牌、证书等。 (三)评奖办法:第八届园博会展会期间组织两次评价,依两次评价的平均分数确定奖励等次。 奖项设置和评奖细则另行制定。 十二、时间安排 (一)综合工作。 1.2010年2月,成立第八届园博会组委会。 2.2010年3月,召开第八届园博会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第八届园博会组织实施方案和招展实施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召开我市举办第八届园博会动员大会。 3.2010年5月,召开第八届园博会招展会议。 4.2010年7月,召开第八届园博会组委会第二次会议,通报第八届园博会筹办工作进展情况,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审定总体规划方案、宣传口号、吉祥物等。 5.2011年3月,组建重庆园博园管理机构,拟订重庆园博园经营管理及展会期间相关工作方案。 6.2011年6月,召开第八届园博会组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第八届园博会开幕式和展会期间活动安排方案。 7.2011年9月下旬,召开第八届园博会新闻发布会,举行开幕式。 8.2011年10月中旬、2012年3月中旬,组织评奖委员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价。 9.2012年4月下旬,举行第八届园博会闭幕式。 (责任单位: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责任人:陈春松、高志明,配合单位:建设指挥部各部、市园林局、北部新区管委会。) (二)规划建设。 1.2010年3月,完成重庆园博园总体规划方案招标征集工作。 2.2010年4―5月,完成重庆园博园方案审定,并启动主要建筑方案设计工作。 3.2010年5月底,提供用于招展宣传的室外参展展位及设计要求。 4.2010年6月,启动重庆园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5.2010年6―8月,完成重庆园博园主展馆、主入口、广场等标志性建设项目方案及部分施工图审定。 6.2010年8月,完成重庆园博园水库大坝建设并蓄水。 7.2010年8―9月,全面启动重庆园博园建设工作。 8.2010年10―12月,完成各参展城市(单位)规划方案和施工设计的审查。 9.2011年3月,完成重庆园博园主要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参展城市展园建设。 10.2011年5月,完成重庆园博园主要植物的栽植工作。 11.2011年8月,全面完成重庆园博园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部,负责人:周进、徐南雄、熊琏珂,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委、市园林局、北部新区管委会等。) (三)宣传策划。 1.2010年3月上旬,完成第八届园博会整体宣传策划方案。 2.2010年3月中旬,开通第八届园博会官方网站。 3.2010年4月下旬,完成第八届园博会宣传口号、吉祥物的征集。 4.在第八届园博会筹办至展会期间,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户外等通过新闻报道、举办招商及文化活动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 5.2011年5月,完成第八届园博会开、闭幕式流程策划。 (责任单位:招展宣传部,责任人:周波,配合单位:市政府新闻办、重庆广电集团、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市园林局、北部新区管委会等。) (四)招展工作。 1.2010年3月中旬,拟订第八届园博会招展总体方案和有关参展政策。 2.2010年4月,向国外友好城市、国内大城市、部分国家园林城市、设计大师、港澳台地区、市内各区县(自治县)及大型企业发出参展邀请函。 3.2010年5―9月,集中外出邀展,确保2010年9月之前国内70个以上城市、港澳台地区及国外15个以上城市参展。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积极参展。 (责任单位:招展宣传部,责任人:况平、赵涛、黄晓春、宋晓国、张海清、王毅,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和主城各区人民政府。) 十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是我国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内容最丰富的风景园林与花卉盆景行业综合性园艺盛会。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在我市举办第八届园博会对扩大我市影响,提升城市形象,加快“五个重庆”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举办第八届园博会作为今后两年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实。要按照市政府和组委会的要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有序推进筹办工作,保证第八届园博会按时举行。 (二)团结协作,形成合力。举办第八届园博会是一项全市性的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将第八届园博会办成一届永不凋谢的园林博览盛会。 (三)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要突出抓好招展和重庆园博园建设两项重点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重庆园博园建设,按照简化程序、特事特办的原则,为重庆园博园建设开辟绿色通道。重庆园博园建设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组织建设,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建成高质量的重庆园博园。招展工作要按照“统一领导、广泛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宣传推介、接待协调、落地建设、跟踪服务“一条龙”服务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分解的任务,组织得力人员招展,并认真做好对口参展单位的接待服务等工作,确保参展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要坚持节俭办会、廉洁办会的方针,切实加强第八届园博会筹办工作廉政建设,严格执行财务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严格工程项目预决算和开支,加强对重要工作、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要建立第八届园博会筹办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将重要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对在工作中完成任务出色,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对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积极参与。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深入宣传举办第八届园博会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第八届园博会筹办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内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要积极参与展园建设,运用多种形式展示本地、本单位建设成就和风土人情。 (六)搞好结合,提升形象。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把举办第八届园博会作为引领、推动、提速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抓手,狠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将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文明素质、安全保障等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崭新的城市形象迎接第八届园博会的召开。 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招展实施方案 按照第八届中国(重庆)国际园林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八届园博会)组织实施方案要求,参照历届园博会招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结合重庆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招展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广泛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由市领导包片区,市级有关部门、主城各区人民政府组成强有力的招展组招展,邀请国际国内城市(机构)、企业及个人参展,采取“宣传推介、跟踪协调、落地建设、对口接待”的方式搞好“一条龙”服务,确保第八届园博会在参展城市数量、参展规模、服务接待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组织机构 重庆园博园建设指挥部下设招展宣传部。 部长: 况平市园林局副局长 副部长: 周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赵涛市园林局纪检组长 王毅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晓春市台办副主任 宋晓国市外经贸委副主任 张海清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政府新闻办、重庆广电集团(总台)、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市级各部门和主城各区人民政府。 工作人员:在市台办、市外经贸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政府新闻办、重庆广电集团(总台)、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市园林局、北部新区管委会抽调。 招展宣传部作为第八届园博会招展工作的承办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第八届园博会的招展、宣传策划总体方案和组织实施招展工作。招展宣传部内设招展处,负责招展日常工作。 三、招展计划 邀请120个以上城市(单位、个人)参展。 (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35个)。 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长春、哈尔滨、石家庄、郑州、济南、太原、长沙、武汉、南京、杭州、广州、西安、成都、昆明、贵阳、乌鲁木齐、拉萨、合肥、南昌、南宁、海口、西宁、兰州、银川、福州、呼和浩特、深圳、厦门、大连、青岛、宁波。 (二)特邀城市(36个)。 唐山、秦皇岛、烟台、威海、岳阳、株洲、宜昌、襄樊、洛阳、开封、安阳、安庆、赣州、桂林、三亚、苏州、扬州、张家港、无锡、常州、徐州、温州、嘉兴、绍兴、东莞、珠海、中山、湛江、肇庆、泉州、咸阳、包头、石河子、库尔勒、喀什、黄石。 (三)相邻城市(11个)。 绵阳、都江堰、乐山、内江、宜宾、广安、南充、遵义、达州、恩施、泸州。 (四)国际友好城市(15个)。 泰国清迈府、挪威南特伦德拉格郡、韩国仁川广域市、美国西雅图、法国图卢兹、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市、埃及阿斯旺省、伊朗设拉子市、德国杜塞尔多夫、南非普马兰加省、乌克兰扎波罗热州、英国莱斯特市、俄罗斯沃罗涅日市、日本广岛、加拿大多伦多。 (五)港、澳、台及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设计师(协会)、企业(23个)。 确保港、澳、台及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设计师(协会)、企业参展不少于23个。 (六)市内各区县(自治县)、大专院校、企业(个人)。 本市具备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大专院校、企业(个人)应积极参展,参展单位(个人)数量不限。 四、组织实施 (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特邀及相邻城市。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主城各区人民政府一对一负责对口邀展(对口招展、接待服务单位安排见附件),其建园方式、建园设计和施工方案经组委会审定后,由参展城市(机构)自行实施。 (二)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城市(机构)。 由市台办、市政府外事侨务办负责邀展,其建园设计、施工方案、建园方式和建园资金由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与参展城市(机构)商定。 (三)国际友好城市(机构)。 由市外经贸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负责邀请15个与重庆市建立友好关系的城市参展,其建园设计、施工方案、建园方式和建园资金由组委会与参展城市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四)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设计师(协会)、园林企业。 由组委会征集并审定设计方案。设计师(协会)的作品由组委会组织园林企业施工建设,园林企业的设计作品自行建设。 (五)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及机构、企业。 原则上各区及渝西片区的县要积极组织参展,其余县(自治县)自愿参加。邀请在渝世界500强企业、市内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参展。按照组委会统一规划设计要求,采用自建或合建的方式参与景区(点)建设或展园建设。 五、工作步骤 (一)2010年3月,拟订第八届园博会招展总体方案和有关参展政策。 (二)2010年4月,召开重庆市第八届园博会招展工作动员会,布置招展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向邀请的参展城市(单位、个人)发出邀请函;完成邀展手册的制作。 (三)2010年5―9月,集中外出邀展,确保2010年9月之前落实国内70个以上城市、港澳台地区及国外15个以上城市参展。 (四)2010年12月完成室内布展规划设计。 (五)2011年8月全面完成重庆园博园室内布展工作。 六、优惠政策 (一)对部分展园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给予差额补助。设计大师作品、对口支援四川地震灾区城市的参展项目由我市全额出资代建。 (二)为参展单位免费提供植物栽植用土、普通肥料和本地常见植物及绿化的后期维护,免费提供用水用电。 (三)对各参展单位在建设和展会期间提供对口接待服务。 (四)为室外参展单位免费提供10m2左右的室内展位。 (五)参展单位可在参展景点设置宣传标牌,展会期间开展宣传营销活动。 (六)展会结束后,参展机构租用展馆进行专业展示活动,10年内可享受租金5折优惠。 (七)展会期间安排媒体对参展单位作深度报道。 (八)为参展城市及其展品在第八届园博会网站上免费宣传3年,赠送开闭幕式入场券各50张、第八届园博会门票300张及组委会颁发的参展证书、制作的纪念品。 七、工作要求 (一)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立即启动招展相关工作,制订具体的招展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落实人员,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二)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招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组委会和各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和配合,确保招展工作顺利进行。 (三)重庆园博园建设指挥部要统筹协调好建园单位在渝建设期间食宿、交通、工程施工等服务工作。建立工作通报联系制度,定期通报招展工作情况。各责任单位要指定联络人员,负责与组委会的工作联系。 附件: 第八届园博会对口招展、接待服务城市安排表 序号 省区市 城市 类别 对口联系单位 责任人 分管市领导 1 北京 ①④ 市园林局★ 2 天津 ① 市人力社保局★ 3 上海 ①④ 市财政局★ 4 河北 石家庄 ②④ 市教委 5 唐山 ④ 市规划局★ 6 秦皇岛 ④ 渝北区人民政府★ 7 山西 太原 ② 市交委★ 8 山东 济南 ②④ 市园林局★ 9 青岛 ③④ 市人力社保局★ 10 威海 ④ 市林业局★ 11 烟台 ④ 重庆检验检疫局 12 西藏 拉萨 ② 市财政局★ 13 湖南 长沙 ②④ 市水利局 14 岳阳 ④ 渝中区人民政府★ 15 株洲 ④ 市人口计生委 16 湖北 武汉 ②④ 市国资委★ 17 黄石 ④ 北部新区管委会★ 18 宜昌 ④ 市港航局 19 恩施 市市政委★ 20 襄樊 ④ 渝中区人民政府★ 21 河南 郑州 ②④ 市林业局★ 22 洛阳 北碚区人民政府★ 23 开封 24 安阳 ④ 市新闻出版局 25 安徽 合肥 ②④ 市工商局 26 安庆 ④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7 江西 南昌 ②④ 市科委 28 赣州 ④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29 广西 南宁 ②④ 市物价局 30 桂林 ④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31 辽宁 沈阳 ②④ 市公安局 32 大连 ③④ 市市政委★ 33 黑龙江 哈尔滨 ② 市规划局★ 34 吉林 长春 ②④ 市农委 35 海南 海口 ②④ 市商委 36 三亚 ④ 重庆海关 37 江苏 南京 ②④ 市国土房管局★ 38 苏州 ④ 市旅游局 39 扬州 ④ 市机关事务局 40 无锡 ④ 江北区人民政府★ 41 常州 ④ 42 徐州 ④ 市卫生局 43 张家港 ④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44 浙江 杭州 ②④ 市移民局 45 宁波 ③④ 渝北区人民政府★ 46 温州 市中小企业局 47 嘉兴 ④ 市地税局 48 绍兴 ④ 市民防办★ 49 广东 广州 ②④ 市外经贸委 50 深圳 ③④ 市司法局 51 东莞 ④ 北部新区管委会★ 52 珠海 ④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53 中山 ④ 市国资委★ 54 湛江 ④ 市国土房管局★ 55 肇庆 ④ 市质监局 56 福建 福州 ②④ 市监察局 57 厦门 ③④ 市园林局★ 58 泉州 ④ 市气象局 59 陕西 西安 ② 市文化广电局 60 咸阳 市审计局 61 甘肃 兰州 ② 市城乡建委★ 62 宁夏 银川 ② 市交委★ 63 青海 西宁 ② 市环保局★ 64 四川 成都 ②④ 市体育局 65 绵阳 ④ 市地震局 66 都江堰 ④ 南岸区人民政府★ 67 乐山 ④ 68 内江 巴南区人民政府★ 69 宜宾 70 达州 市民防办★ 71 广安 市城乡建委★ 72 南充 ④ 市环保局★ 73 泸州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74 云南 昆明 ② 市统计局 75 贵州 贵阳 ②④ 市民政局★ 76 遵义 ④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77 内蒙古 呼和浩特 ② 市经济信息委 78 包头 ④ 市发展改革委★ 79 新疆 乌鲁木齐 ② 市民宗委 80 石河子 ④ 市民政局★ 81 库尔勒 ④ 市档案局 82 喀什 市发展改革委★ 注:1.表中标①为直辖市,②为省会城市,③为计划单列市,④为国家园林城市。 2.带★的单位为对口联系2个以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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