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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2010年10月10日向社会开放办理婚姻登记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字号】 沪民婚发[201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民政局: 2010年10月10日是星期天,为法定休息日,本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对外办公。但很多市民表达了想在该日办理婚姻登记的意愿,并通过媒体、信访等渠道,向市政府反映。经研究,本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婚姻家庭的宗旨,为了满足市民的良好愿望,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在2010年10月10日向社会开放办理婚姻登记。 请各区县民政局认真制订2010年10月10日婚姻登记工作预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进展,并落实婚姻登记人员的加班工作经费。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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