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认天津河东海津医院定点资质的批复


【颁发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函[2010]7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天津河东海津医院: 你单位关于定点资质名称变更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原天津河东津旅门诊部名称已变更为天津河东海津医院,考虑到更名后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类型、执业地址、法人代表等未发生变化,确认天津河东海津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 此复。

二O一O年三月三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