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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哈尔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关于部分封闭中山路、城乡路和埃德蒙顿路交通的通告


【颁发部门】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哈尔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哈尔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关于部分封闭中山路、城乡路和埃德蒙顿路交通的通告 为配合哈尔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对中山路、城乡路和埃德蒙顿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施工,保障施工顺利进行及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从3月10日起,将陆续部分封闭城乡路、埃德蒙顿路和中山路的交通,并对施工区域交通流量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闭道路交通的规定 (一)从3月10日至6月10日,将封闭埃德蒙顿路辅道和城乡路辅道的交通; (二)从3月20日至6月13日,将封闭中山路辅道的交通; (三)从6月25日至8月15日,将封闭埃德蒙顿路部分主道和城乡路部分主道的交通。 二、调整交通流量的规定 (一)下列道路,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停放:中山路、红军街、城乡路、埃德蒙顿路。 (二)下列道路,每日6时至20时,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并全天禁止摩托车、三轮车通行:中山路、红军街、城乡路、埃德蒙顿路、果戈里大街、海城街、文明街。 (三)从3月20日至6月13日,每日7时至9时30分、16时至18时30分,中山路、红军街,除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19座以上(含19座)大型客车、以及上下学期间专业接送学生的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含外地号牌车辆)实施单双号通行规定(即车牌尾号为单数(1、3、5、7、9)的机动车只允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为双数(0、2、4、6、8)的机动车只允许双日通行)。 (四)城乡路、埃德蒙顿路,机动车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 三、途经施工路段的车辆,请注意保持安全车距,礼让行人,并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哈尔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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