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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单位名称变更的复函


【颁发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函[2010]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资格许可证单位名称的申请》(核二四发[2010]7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单位名称由“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公司”变更为“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特此函复。

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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