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有关企业: 为落实省科技厅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关于科技金融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精神,加快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步伐,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业务部门决定开展科技金融租赁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范围和对象 成长性好、业绩良好的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因科技创新需添置或已添置重大制造装备、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需要解决融资问题,均可申请科技金融租赁业务支持。 二、业务形式 科技金融租赁业务主要有直接租赁和回租赁两个品种。直接租赁可用于科技型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所用的科研新设备和用于科技型企业提高制造装备水平的高端科技设备,以提高企业装备水平;回租赁可用于帮助已购置科研和制造装备的科技型企业融通流动资金,同时有利于科技型企业调整负债结构,改善资产负债表内业务,加速和调节折旧速度,有利于科技型企业稳健持续发展。 三、业务申报 1、有关企业可直接向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申请,也可由当地科技局推荐申请。 2、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组成评审小组,对企业提交的基本资料进行初审,再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评估和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批复后签定租赁合同。 3、了解有关科技金融租赁和其他科技金融服务业务详情,请登陆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网站- “有果网”( www.youguow.com)。 联系人: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曹百合 联系电话:0531-82629808 电子信箱:cbh@youguow.com 办公地点:济南市千佛山东二路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