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评审并报国家文物局同意,现将广元皇泽寺等2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予以公布,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的实施工作。 特此通知。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名单 1广元皇泽寺石窟文物保护规划 2阆中永安寺文物保护规划 3巴中水宁寺摩崖造像文物保护规划 4阆中五龙庙文昌阁保护规划 5平武报恩寺文物保护规划 6巴中南龛摩崖造像文物保护规划 7富顺文庙文物保护规划 8成都武侯祠文物保护规划 9眉山三苏祠文物保护规划 10华蓥安丙家族墓地文物保护规划 11绵竹剑南春天益老号酒坊及遗址文物保护规划 12成都杜甫草堂文物保护规划 13成都水井街酒坊遗址文物保护规划 14成都王建墓文物保护规划 15泸定桥文物保护规划 16蒲江石窟文物保护规划 17蓬溪鹫峰寺塔文物保护规划 18荣县大佛文物保护规划 19武胜宝箴寨文物保护规划 20芦山樊敏阙及石刻文物保护规划 21广元千佛崖文物保护规划 22芦山青龙寺大殿文物保护规划 23射洪陈子昂读书台文物保护规划 24德格印经院文物保护规划 25邛崃石窟文物保护规划 26峨眉山大庙飞来殿文物保护规划
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