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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长春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长卫疾控发[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0年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全面做好2010年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附件:2010年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二O一O年三月十一日
2010年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10年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国家、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健康长春行动计划和疾控工作绩效考核两个核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公共卫生项目为切入点,实现无重大疫情暴发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繁荣和稳定的基本目标,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实现疾控各领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和整体工作跨越式发展,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 (一)继续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考核 1、建立市级考核组,完成对14个县(市)区、开发区的疾控工作绩效考核,将考核与现场技术指导相结合,提高疾控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对各项指标的理解。 2、完成《绩效考核评估报告》的撰写和数据、审核上传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符合逻辑。 3、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投入,大力整改,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 4、通过实践,完善绩效评估体系,强化市、县、乡各级督导检查和质量控制,实现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二)认真履行行政职责 充分发挥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结核病项目领导小组、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作用,组织召开全市重点传染病防治会议,以及艾滋病、结核病等专项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定期向有关部门及政府通报、汇报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和政策支持;做好中央转移支付等国家、省、市各项疾控经费使用情况的调查,对部分经费进行二次分配,督促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三)组织培训和演练 医务人员开展手足口病、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治、职业暴露控制等知识培训;对预防接种人员开展免疫规划知识培训;对结防人员重点开展《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指南》的学习和培训;对实验室人员开展新增技术培训和现场实践,实现新增仪器的规范使用。 开展全市疾控系统突发公卫事件应急处置考核演练; 5月份开展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应急处置演练; 10月份开展以人禽流感为主的呼吸疲乏传染病应急处理演练。同时,积极参加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 (四)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规范化管理 在保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疫情网络直报100%覆盖的基础上,提高疫情报告的质量,加强医疗机构、结防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协调配合,进一步规范疫情报告程序,避免零缺报,杜绝迟报、漏报、错报。一是在3月底前开展医务人员传染病疫情报告培训;二是由专人对疫情网络进行搜索,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三是对医疗机构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疫情报告等工作进一步统一标准,做好日常指导。 (五)加强督导和技术指导 充分发挥行政督导和业务指导的重要作用,卫生行政部门把督导作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执行能力的重要手段,一是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大型督导检查;二是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调度会;三是随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注重收集日常工作信息,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市、区(县)级疾控中心要把技术指导作为疾控工作的首要职能,坚持执行好月例会、季度督导、常规报表审核工作;疾控中心分管领导、科长、具体工作人员要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托幼机构、学校等疾病防控重点单位建立包保责任制和联系机制,保证问题发现及时、技术指导到位、信息传递准确。 二、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改善服务效果,保证服务质量。以重点人群和基层公共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逐步向城乡居民提供以传染病、慢性病、计划免疫(乙肝疫苗补种)、精神病防治等四项重点疾病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使城乡居民平等地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重心下沉,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职能作用。按照《吉林省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和《吉林省2009-2011年农村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重点抓好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和农村适龄妇女乳腺癌筛检查两个医改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实施,加强考核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有效实施。逐步建立口腔疾病监测系统,积极探索社区口腔卫生服务模式。 三、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 (一)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治 继续推行2009年“两病联防”工作经验,以儿童、老年人、孕产妇、基础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以托幼机构、学校、养老机构等集体单位为重点场所,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学校聚集地为重点区域,开展以下工作: 1、在吉大一院、市儿童医院、市传染病院开展手足口病病毒型调查监测。长春市中心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为国家级流感监测点,按照方案要求做好流感监测工作,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做好样本的检测。 2、通过落实晨检制度、医疗机构逐级筛查、疾控人员主动搜索等及早发现病例和聚集性发热疫情。 3、做好疫情的调查处理,做到疫情处理标准化、流程化。 4、继续做好病例的社区管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传染病防治功能。 5、加强对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指导,防止院内感染造成疫情扩散。 6、坚持“知情、自愿、免费”和“安全、规范”的原则,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按照时限,完成接种任务,做好信息的。 (二)艾滋病防治工作 贯彻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部门配合,完善性病艾滋病服务转介网络,深入开展人群干预,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1、对全市各级医务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相关知识培训,医务人员的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100%。 2、切实加强咨询检测点的建设,各县(市)区、开发区在疾控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各设立一个VCT门诊,做到能有效开展工作,全市完成4500例VCT咨询工作。 3、开展娱乐场所干预和安全套推广工作,高危人群干预覆盖率达到70%,预防措施覆盖率在90%以上,高危人群防艾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在90%以上,艾滋病抗体检测知晓率在60%以上。 4、认真开展哨点监测工作,在监测期内完成监测任务,及时上传数据。 5、做好HIV感染者和病人的流调、随访、CD4检测和治疗工作。全市HIV感染者和病人流调率达100%,随访干预率达100%以上,CD4检测率达到100%,治疗率达到80%。 6、抓好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培训工作,医疗卫生、公安、司法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率达100%。 7、认真按照中央补助地方项目、全球基金项目要求,做好项目工作,完成各项指标。 (三)结核病防治工作 1、完成省里下发的结核病防治各项工作指标。 2、强化落实2008年版《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和优化后的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的工作质量,加强培训,全面落实防控措施,提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3、在农安县做好全国结核病流调工作,同时借鉴全国流调方案,做好我市2011年流行病学调查的准备工作。 4、逐步开展健康促进效果评估调查,调整工作思路,提高健康促进效益。 5、推进全国耐多药结核病治疗计划,加强对基层实验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搭建结核病耐多药技术平台,逐步开展结核病耐药性监测工作。 6、协调公安、司法和教育等部门做好羁押人员、学生、教职工、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工作。 (四)流行性出血热防制工作 巩固2004-2009年控制成果,加大出血热防制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长府办6号《关于加强长春市流行性出血热预防控制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监测,采取以疫苗接种、灭鼠和防病宣传为主的综合性防制措施,实现把我市出血热发病率控制在全省最低水平的总体目标。 (五)其他传染病防治工作 5-10月份,对水源、自然水体、水产品、腹泻病人和重点人群中开展霍乱监测工作。 7-8月份,开展腹泻病人和牛、猪等动物宿主O157监测工作。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年开展SARS病例、人禽流感病例的早期症状监测工作,及时统计分析发热呼吸道病例、发热肺炎病例报告数据。在德惠市开展“人禽流感高暴露人群血清学调查”,全年采集高暴露人群血清标本200份,环境标本160份进行筛查和检测。开展传染病病原谱监测项目内容包括:发热呼吸道症候群监测、腹泻病症候群监测、发热伴出疹症候群监测、发热伴出血症候群监测、环境标本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等5方面,提高我市对突发和新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监测、病因快速识别、阐明及预警的能力。 四、推进扩大免疫规划工作 (一)加强常规免疫工作,全面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 按照扩大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接种要求和实施范围进行预防接种,达到工作指标要求。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适龄儿童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85%以上;适龄儿童建证、建卡率100%。辖区内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进一步提高接种率监测系统报告质量,辖区内接种率报告覆盖率100%。 (二)加强免疫规划针对疾病控制,提高针对疾病预测预警能力 1、继续做好AFP病例监测,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 2、切实提高适龄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常规2剂次接种率,提高8月龄初种和18月龄复种的及时性;按照省里的安排,开展8月龄-6岁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加强以个案为基础的麻疹专病监测系统工作。 3、进一步落实《吉林省2006-2010年全省乙肝防治规划》提出的各项措施,对报告的新发乙肝病例,对15岁以下儿童病例开展个案调查。做好1994-1997年出生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4、进一步提高新生儿破伤风监测系统灵敏性和及时性,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1000活产儿。 5、开展白喉、百日咳疫情报告、病例个案调查和风疹、腮腺炎暴发调查,做好疫情处理工作。 (三)加强免疫规划管理,提高工作质量 1、城区所有预防接种门诊实现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示范门诊的审核验收;把农村预防接种点建设作为重点,力争在2010年年底全部实现定点接种。 2、筹备建立长春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儿童预防信息利用率和系统统计分析能力。 3、处理好预防接种工作中出现的纠纷,解决好家长投诉,将此项内容作为预防接种单位建设的重要内容。 五、深入开展慢病防治工作 以绩效考核为手段,以健康长春行动计划为依托,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培养基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人员,针对慢病现患人群和高危人群的健康需求,建立健全规范的健康档案,动态掌握居民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慢病相关危险因素水平的变化,逐步拓展全市慢性病服务领域,积极探索适应我市慢性病防治的工作模式。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工作基础建设。充分利用督导、检查和各种宣传日,从糖尿病、高血压、牙病、精神病、肿瘤等慢性病防治的多个方面入手,深入社区、居民家庭、学校为重点人群提供保健服务,为建档人群提供连续性的健康指导、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和防治服务,通过简单、易行、多频次的干预手段、促进人群整体健康水平的提高。完善服务体系,总结既往经验,规范项目程序,强化质量控制,做好子宫颈癌筛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糖尿病健康教育、肿瘤登记等项目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发现和总结亮点工作,不断探索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新模式,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队伍建设。 六、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 按照《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和《2010年吉林省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加强政府领导,加大投入,充分调动有关部门积极性,明确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合作,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贯彻落实防治规划内容和工作要点,确保目标实现。建立和完善重点地方病防治监测体系与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监测站点作用,实施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制度。加强基层地方病专业队伍建设,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业务培训,加大对疫区群众健康干预、教育、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地方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认真做好鼠疫、布病、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重点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加强鼠疫、碘缺乏病、布病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做好监测、现状调查和患者救治工作。及时上报各项防控工作信息。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确保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工作省级评估顺利开展。 七、做好卫生监测工作 (一)协调政府,加强投入,提高实验室硬件水平和检验能力,进一步扩展检测项目。 (二)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城市和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 (三)做好病媒生物监测, 以及家蝇、蟑螂、蚊幼虫的抗药性监测,进行抗性治理,为指导长春市合理使用杀虫剂,提供实验室数据。 (四)加大力度做好医院重点科室、重点部位及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的监测,控制医院感染和托幼机构内交叉感染。 八、广泛开展健康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结合健康长春行动计划,做好居民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知识的普及;结合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5?15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9?20全国爱牙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和12?1世界艾滋病日等卫生宣传日,广泛开展防病知识的公益宣传活动。结合季节性传染病疫情形势,及时向公众进行预警,提高居民防治意识。 九、做好 “十一五”各项疾控工作规划终期评估和“十二五”规划制定工作 按照卫生厅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等各项疾病防治规划的终期评估工作,全面系统总结“十一五”规划期间各项重点疾病的防治工作成绩和经验,认真查找分析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梳理下步工作思路。在完成终期评估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和县(市)区疾病防控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着手制定全市和本县(市)区、开发区的“十二五”规划和新一轮的各种重点疾病防治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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