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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市政府系统督查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萍乡市政府

【发文字号】 萍府办字[2010]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系统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深入贯彻落实“三保一弘扬”工作目标,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推进城市转型,狠抓督促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授予安源区政府办公室等9个单位为2009年度市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芦溪县政府办公室等9个单位为2009年度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更大进步,其他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努力提高本单位的督查办理工作水平,为实现萍乡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2009年度市政府系统督查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年三月五日
2009年度市政府系统督查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安源区政府办公室上栗县政府办公室 萍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发改委 市经贸委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市交通局 市外经贸局 二、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芦溪县政府办公室湘东区政府办公室 莲花县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市水务局市公路局 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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