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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生物医药产业自主创新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办函[2010]1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自主创新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省生物医药产业自主创新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佟星(副省长) 召集人:陈元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员:张军(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林位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钟小平(省科技厅副厅长) 欧斌(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长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黄小玲(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肖学(省国资委副主任) 杨朝峰(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马云(省物价局副局长) 姜海平(省工商局副局长) 袁有楼(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陈德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李鲁云(省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联席会议不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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