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监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安监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实施方案》(赣安监管党字〔2009〕21号)和《关于组织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要求,省局纪检组从设区市安监局抽调15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了4个检查组,于2009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对各设区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进行了交叉检查考核;省局机关党委会同纪检组组成3个考评组,于11月25日至12月11日对省局各党支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检查。现将考核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四个交叉检查组分别对11个设区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检查考核,重点抽查了分宜、宜丰、芦溪、庐山、湖口、昌江、乐平、青山湖、南昌、泰和、遂川、龙南、信丰等13个县(区)安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省局机关三个考评组通过采取支部自评、检查考评的方法对各党支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抽查、民主测评等方式,在设区市安监局现场发放《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测评表》256份,收回有效票256份,满意256票(含基本满意12票),满意率为100%,发放《领导干部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测评表》1462份,对设区市安监局6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测评,收回有效票1462份,满意1457票,不满意4票,弃权1票,满意率为99.7%,具体考核结果见附表。 二、主要特点 全省安监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省、市的实施办法有关要求,领导班子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以九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集中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方案和措施得力,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成立了组织机构,强化领导责任。全省安监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时建立和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参与和支持的格局,做到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制的规定,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制定了工作意见,分解工作任务。全省安监各级党组都制定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分解印发了2009年度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具体措施、责任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景德镇市安监局制定了《关于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18个大项目和35个小项目进行了分工。 三是召开了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在年初,全省各级安监部门都召开了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和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局党组书记与各设区市局一把手、各设区市局党组书记与各县(市、区)局一把手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二)加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全省安监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总局党组的部署,认真开展“学准则、讲党性、反腐蚀、查隐患”主题教育活动,把廉政教育与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是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全省各级安监部门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九江市安监局开展了“扬廉勤清风正气,促九江快速发展”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党风教育月和警示教育日活动。南昌县安监局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干净做事、保自身平安”主题活动,使党员干部自觉在工作中用党纪政纪严格规范自身言行。 二是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全省安监系统认真开展向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王瑛学习,并为每名干部职工配发了《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王瑛》。省安监局为各党支部发放了一本《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正反典型教育材料汇编》,景德镇、宜春市安监局为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配发了一本《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正反典型教育材料汇编》。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宜春市安监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和县(市、区)安监局局长、副局长观看警示教育片《腐败案件警示录》,邀请了市司法局同志上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课,增强了法纪教育的说服力,有力地构筑了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是学习党纪条规教育。全省安监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件,逐条逐句学习,掌握精神实质、内涵、特点、要素和处分的原则、幅度等,提高了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全省各级安监部门积极利用红色旅游资源,认真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吉安市安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分2批到革命圣地延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净化灵魂、陶冶情操。赣州市安监局组织党员干部到兴国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举行重温入党誓词、瞻仰革命先烈等系列活动。景德镇市安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乐平市众埠镇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促进机关作风建设。通过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表示,一定要继承革命先辈光荣传统,以革命先辈的精神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用良好的工作成绩告慰革命先辈。 (三)完善制度,增强落实力度 全省安监系统坚持把防范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漏洞的薄弱环节、产生问题的关节点,作为完善制度的重点,进一步完善了决策程序、民主监督、办事公开等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进一步完善了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公物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制度,防范人、财、物管理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的发生,从而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一是及时修改并完善《实施方案》。全省安监系统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的整体工作格局中,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设区市安监局根据省安监局新修订的《江西省安监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实施方案》,及时修订并完善了本系统的《实施方案》,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把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扎实有序地推进机关效能年制度建设。全省安监系统各级部门修改并重新印发了A、B岗位制、首问责任制、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预公开制、质询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八项政务公开制度。南昌市安监局注重把党风廉政制度落实到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做到“三结合、三脱离”: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相结合,案件查处中立案、调查和处罚三个环节由不同的职能处室独立设置,相互制约监督,从制度的设计、执行上铲除腐败的土壤。 三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各单位、各部门严格遵循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即事关本系统、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问题;干部的录(聘)用、推荐、任免、考察、调整、奖惩、辞退和内设机构编制等问题;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重大涉外事项及本系统重要事项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制定和修改等问题,都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强化监督,提升机关效能 全省安监系统各级部门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行为,完善监督程序和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切实防止和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非法、违法、违纪行为,使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全省安监系统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培训中心等“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为重点,以履行职责、办事效率、职业道德等情况为测评内容,及时召开被监管企业、服务对象、廉政监督员等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抚州市安监局积极开展效能年活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抚州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机关效率效能的若干规定》、《抚州市安监局优化发展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和《抚州市安监局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主题活动科级干部测评方案》,在全市12家企业设置了优化环境监测点企业监督员。南昌、景德镇、萍乡、宜春和吉安等5个设区市安监局被所在市效能办评为效能建设先进单位。 二是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责令企业停止作业和停产整顿权、经济处罚权、对事故责任人的处分建议权等权力运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新余市安监局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坚决打击煤矿、非煤矿山、道理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煤矿检查48矿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4份,检查隐患292条,停产采掘面2个;非煤矿山检查72矿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44份,检查隐患290条;危险化学品取缔非法经营油漆店5家,取缔非法农药经营店3家,取缔非法经营工业气体经销店1家,取缔非法油漆生产厂1家,取缔其他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场址11处,责令证件过期加油站停止营业4家,未发生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无“吃拿卡要报”行为。 三是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力度,加强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和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机制和程序,依法依纪追究事故责任人的纪律法律责任,落实依法处罚金额按期足额到位,坚决查处责任事故背后涉及的腐败问题,是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关键。全省共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失职渎职人员 151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 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96 人。 四是认真开展对违反廉洁自律四个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宽严相济、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全省安监系统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指示,维护中央权威。经自查,截至目前,设区市安监局尚未收到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执法监察中违反规定收送“红包”、以各种形式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用公款支付或接受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支付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和以任何形式参与带有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行为。 三、存在问题 全省安监系统各级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在一些问题: 第一少数单位的个别安监干部认识不到位,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对安监系统干部职工成长不利,也不利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进一步推动; 第二,个别单位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措施不得力,方法手段单一,工作落实质量不高; 第三,有的单位构建惩防体系工作规划落实不够,虽然制定了《工作规划》,但落实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 第四,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与协办单位工作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以上所发现的问题,各个检查组在现场对被检查单位及时指出,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四、 建议与意见 对2009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检查,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构建平安江西的重要保证,是省委省政府2009年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提高机关效能的必然要求。全省安监系统各级纪检监察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落到实处,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1、要围绕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国家安监总局《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全省安监系统《任务分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履行惩防体系牵头单位的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执行好“一岗双责”,做好“创业服务年”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国务院和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年”的“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各项任务。 3、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对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 4、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内的违法违纪行为,作为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考核的整体部署。 安全生产关系重大,安全发展任重道远。全系统要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为契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为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各设区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结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表:各设区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结果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南昌 市局 赣州 市局 宜春 市局 吉安市局 上饶市局 抚州市局 九江市局 景德镇市局 萍乡市局 新余市局 鹰潭市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组织领导 1、及时调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及时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4、每半年至少研究分析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5、按时向上级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和总结。 10 1、领导小组成员变动后,未及时调整的扣2分;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未按照职责分工、分管部门及业务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内容,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扣2分; 3、未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扣1分,未召开会议对实施意见进行部署的扣1分;4、未做到每半年至少一次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扣2分; 5、未按时履行责任制报告制度的扣2分。 10 10 8 8 8 8 10 10 10 6 8 责任分工 责任分工 1、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责任单位; 2、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与所分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4 1、未进行任务分解的扣2分,对分解的任务没有抓好落实的扣2分; 2、领导班子成员未履行好“一岗双责”的扣2分。 4 4 4 4 4 4 4 4 4 4 4 责任考核 1、认真组织对本单位中层领导、机关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2、重视对考核结果的运用。 4 1、未开展检查考核的扣4分。 2、未对考核结果进行运用的扣2分。 4 4 4 4 4 4 4 4 4 4 4 责任追究 1、按照省纪委2009年党风廉政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八个方面”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2、对违法违纪人员,既查清事实同时又进行了依法依规处理。 6 1、没按要求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八个方面”内容,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2、对违纪违法干部未进行查处的扣2分。 6 6 6 6 6 4 5 6 6 4 6 落实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 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1、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国家安监总局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是督促检查各级政府、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情况;2、按照省委省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继续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3、提高办案工作质量和水平。 7 1、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隐患治理年”工作的,事故死亡人数或起数突破年度控制指标的,扣2分; 2、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责任事故不追究,经查实的,每起扣2分; 3、不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对安全生产事故未及时办结或对处理执行不到位的,发生冤假错案或在办案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的,发生1起扣3分。 7 7 7 7 7 7 7 7 7 5 7 落实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 深化廉政教育,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 2、重点围绕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规定,及时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坚决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范津贴补贴、清理“小金库”、推行公务卡制度。 6 1、未认真抓好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教育的扣2分,未深入开展“三项教育活动”的扣2分,未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扣1分,发现一起“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扣2分;(扣完为止) 2、未对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加强监督检查或措施不力的扣1分,未及时纠正不良风气的扣1分,违反津补贴发放规定变相发福利的扣2分,清理“小金库”走过场、不彻底的扣2分,未推行公务卡制度的扣2分(扣完为止)。 6 6 4 6 4 6 6 6 4 4 2 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情况 是否贯彻落实江西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进“三项建设”深入展开。 4 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的扣4分。 4 4 4 4 4 4 4 4 2 4 4 开 展 机 关 效 能 年 落 活 动 情 况 1、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 1、是否许可项目压缩比率、投资项目压缩比率、单项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压缩比率达到30%。 2、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图且未及时对外公示的。 3、已取消、调整和下放审批项目后,仍存在变相审批、明放暗不放的。 4.5 1、许可项目压缩比率、投资项目压缩比率、单项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压缩比率未达到30%的,分别扣1.5分; 2、未制定项目实施流程图且未及时对外公示的,每项扣1.5分; 3已取消、调整和下放审批项目后,仍存在变相审批、明放暗不放的,每起扣1.5分。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2、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 1、是否重大产业、重点项目的牵头部门建立与相关部门并联审批制度的。 2、按规定时限完成项目审批(审核)工作的。 3、相关手续和规费未实行代交代办制的。 4.5 1、重大产业、重点项目的牵头部门未建立与相关部门并联审批制度的,扣1.5分。2、未按规定时限完成项目审批(审核)工作的,每起扣1.5分。3、相关手续和规费未实行代交代办制的,每次扣1.5分。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清理规范执法工作是否按《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09〕58号)要求落实。 2、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履行职责超越法定权限和范围。 3、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程序的。 4.5 1、清理规范执法工作未按《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09〕58号)要求落实的,每项扣1.5分。 2、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履行职责超越法定权限和范围的,每件扣0.5分。 3、违反法律法规程序的,每件扣1.5分。 4.5 4.5 4.5 4.5 .5 4.5 4.5 4.5 4.5 4.5 4.5 4、继续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1、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裁量是否适当,存在畸重或畸轻等显失公正。 2、存在应当处罚而不予处罚、不应当处罚而予以处罚、同案不同罚、不同案同罚情形的。 3 1、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裁量不适当,存在畸重或畸轻等显失公正的,每件扣1.5分。 2、存在应当处罚而不予处罚、不应当处罚而予以处罚、同案不同罚、不同案同罚情形的,每件扣1.5分 3 3 3 3 3 3 3 3 3 3 3 开 展 机 关 效 能 年 落 活 动 情 况 开 展 机 关 效 能 年 落 活 动 情 况 5、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1、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是否按《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赣办发电〔2009〕12号)的要求,下发相应文件。 2、可以合并而未合并。 3、新增评比达标庆典表彰活动的。 4.5 1、清理规范工作未按《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赣办发电〔2009〕12号)要求,凡应该撤销而未撤销的,每项扣1.5分。2、凡可以合并而未合并的,每项扣1.5分。3、 未经上级批准举办新的评比达标庆典表彰活动的,每项扣1.5分。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6、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1、在网站、网页中要有政务公开内容专栏。 2、按规定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事权、财权和人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 3、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4、做好化解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信息公开。 5、在便民服务方面,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投诉办法及时公开。 6、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的。 9 1、网站、网页中没有政务公开内容专栏的,扣1.5分。2、未按规定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事权、财权和人权的,扣1.5分。3、未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的,扣1.5分。4、未做好化解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信息公开,造成负面影响的,扣1.5分。5、在便民服务方面,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投诉办法未公开的,扣1.5分。6、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公开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的,扣1.5分。 7.5 7.5 7.5 7.5 7.5 7.5 7.5 7.5 7.5 7.5 7.5 7、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 1、在主要办公场所是否设立审批事项受理大厅(窗口)。 2、建立“外网受理申请,专网办理审批,外网反馈”电子政务平台。 3、有无制定本部门便民服务“绿色通道”办法。 4.5 1、未在主要办公场所设立审批事项受理大厅(窗口)的,扣1.5分。 2、没有建立“外网受理申请,专网办理审批,外网反馈”电子政务平台的,扣1.5分。 3、没有制定本部门便民服务“绿色通道”办法的,扣1.5分。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8、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1、公共资源交易是否按规定统一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2、交易过程中有无违反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3、是否按规定执行告知制度。 4.5 1、公共资源交易未按规定统一在项目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每项扣1.5分。2、交易过程中违反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的,每起扣1.5分。3、未按规定执行告知制度的,每项扣1.5分。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4.5 9、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 1、党组中心组成员年度参学率有没有达到90%以上,或学习时间少于12天。 2、是否在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效能建设创优环境活动中带好头、作表率。 3、是否完成机关干部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调学任务。 4、开展机关干部业务培训或岗位练兵或技能竞赛。 5、制定提高机关干部能力和素质培训长效机制。 5 1、党组(党委)中心组成员年度参学率未达到90%以上的,或学习时间少于12天的,扣1分。 2、未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效能建设带好头、创优环境作表率”活动的,扣1分。3、未完成机关干部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调学任务的,扣1分。4、未开展机关干部业务培训或岗位练兵或技能竞赛的,扣1分。5、未制定提高机关干部能力和素质培训长效机制的,扣1分。 4 4 3 3 4 4 4 4 3 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