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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商请在全省中级和基层法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函


【颁发部门】 河南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豫司函[201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豫政〔2010〕16号)文件要求,2010年起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全省所有的中级、基层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积极为涉法公民提供及时、便捷、免费的法律援助。为了贯彻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厅拟于贵院联合出台文件,尽快在全省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我省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现状 2006年我省作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商务部、司法部联合开展UNDP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唯一的试点省份,经省政法委批准,选定修武县为试点单位,在修武县法院、公安局、派出所、看守所设立了4个值班律师办公室,经过一年多的运行,试点工作赢得了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8年4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商务部、司法部试点项目总结研讨会对项目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赞誉。为了巩固试点成果,河南省司法厅陆续扩大试点单位,设立值班律师办公室,截止去年底,全省共设立22个值班律师办公室,其中19个设在法院、2个设在看守所、1个设在公安局。 经过近4年的探索和实践,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在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节约诉讼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 1.值班律师工作能有效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值班律师的诉前指导,方便当事人了解法律程序、依法行使其诉讼权利,提高了立案工作效率;诉讼过程中值班律师作为中立的第三方,比法官更容易与当事人沟通,促使很多案件在庭前调解,节约了法律资源;对执行难的案件,值班律师能很好的疏导当事人,避免发生涉法上访案件。 2.值班律师工作能减少工作摩擦。公民通过值班律师办公室能够方便地获得各种法律信息,减少了公民因不了解法律法规而对司法机关的误解,促使公民对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更加信服,值班律师成为公民和司法机关之间化解矛盾的缓冲带。 3.值班律师的工作能促进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活动的透明度。公民了解了法律法规后,提高了维权意识,能够辨别执法活动是否规范,客观上发挥了监督作用,从而有利于法官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促使司法活动更加公正、公平。 值班律师办公室投入人力物力有限,发挥的社会作用却是十分明显。修武县在短短一年半时间,值班律师办公室就息诉34起,罢访46起,为2000多人提供了咨询服务,事实证明这是一项多赢的制度。司法部已决定将建立中国特色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列入工作目标,在全国推广河南试点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运作模式 (一)基础设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悬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标志。办公室应设置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法律援助介绍、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介绍和工作制度、法律援助无偿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突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无偿性和政府性;提供可供来访人免费取阅的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和当地律师事务所名册。 (二)日常管理:参与值班的必须是正式注册的执业律师,采用个人申请与司法局考核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坚持自愿原则。采用“1+1”管理模式,即1名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和1名社会律师共同值班,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负责值班律师的考勤、轮换、服务质量监督、值班情况统计、对外协调联络,律师负责解答咨询。这种工作模式既有利于律师集中精力为来访人提供服务,又有利于法律援助机构对律师的监督和与所驻单位的沟通联系。 法律援助机构对值班律师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召开值班律师会议,通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更换值班律师。要求值班律师做到“五不准”: 一不准对来访群众态度冷淡、不闻不问;二不准对咨询问题推诿、不谈正题;三不准利用值班律师办公室招揽案源,会见当事人;四不准为来访人员介绍有偿律师;五不准煽动来访人违法信访。当值班律师对某些法律事务的看法与法院不一致时,要与当事人预约答复时间的同时,加强与法院沟通。避免给当事人造成认识上的混乱。遇到政策性强的敏感、复杂问题时,做到集体研究方案,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部门参加,做到及时化解矛盾,有利于解决争端。 (三)工作机制:值班律师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解答咨询,2.代书,3.进行诉前指导,4.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等。值班律师办公室与所驻法院要建立协调联络机制,确定日常联络人,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值班情况。法律援助机构印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放置在法院有关业务庭室,供当事人取阅。 三、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需要法院系统配合的工作 (一)免费提供一间独立办公用房,靠近主要业务庭室。 (二)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沟通联络机制,由专人负责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日常联络工作。 (三)要求法官主动告知当事人可以到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进行咨询。 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是一项创新工作,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加强沟通,才能取得成效。为了在全省顺利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我厅拟与贵院联合行文,指导推动各地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有序开展。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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