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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金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金政办发[2010]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近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校门口发生重大凶杀案,造成多名学生死伤。惨痛的教训为学校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学校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警钟长鸣,严加防范,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坚决杜绝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证广大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要认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校园安全的要求,切实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重点针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用电以及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培养他们基本的安全自救技能,防止因教育不到位而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要积极抓好学校饮食安全工作。饮食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饮食安全更是尤为重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所有学校食堂必须选择有资质的经营者持证经营,餐饮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储存以及食品加工过程和餐(饮)具消毒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坚持索证备案和采购登记及食品留样存检制度,坚决杜绝和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发生。 四、要切实加强校舍安全工作。目前,我市部分寄宿制学校仍存在危旧校舍,严重威胁着师生安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施“校舍安全工程”,积极筹措资金,多措并举,尽最大努力改善教学条件。对于仍需要使用危旧校舍的学校,学校要认真做好危房的观察使用和维修工作,校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学校师生安全责任,建立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疏散师生,及时报告处置。对因校舍检查不认真、防范措施不落实、安全工作不到位而发生校舍安全事故的,要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要全面做好甲型H1N1防控工作。春季是流感高发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在校学生甲型H1N1防控工作。要继续做好甲型H1N1防控工作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掌握甲型H1N1防控和自我保护措施,一旦发现有甲型H1N1症状或者疑似症状的学生,要及时送到医院就医。要继续实行正常的晨检和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反应迅速,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确保疫情不蔓延。 六、要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学校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学校安全保卫管理体系。一是要加强门卫值班管理。完善外来人员进出校园准入登记制度,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学校门卫值班工作,人力资源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帮助教育部门、学校认真解决好通过保安公司派驻保安的问题。二是学校在要求学生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的同时,亦应对因故早到或迟走的学生加强安全管理,安排值班人员及时疏散滞留在校门口的学生。三是学校要切实加强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学校领导、老师要在校门口及时指导、管理、疏散好学生;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对较大规模学校在学生上学、放学人流集中时间段内派驻警力和人员,切实加强疏导和交通管理,以确保学生能在上学、放学时间段顺利进出学校,严防学生因在校门附近逗留而发生安全事故。四是要加强夜间值班和巡查。寄宿制学校要建立严格的住宿登记制度,严禁留宿陌生人和住宿生外宿,对于夜不归宿的学生要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反映情况,做好登记和跟踪调查,确保学生在住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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