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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农产品加工小企业抵质押情况调研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经委、中小企业局: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开展农产品加工小企业抵质押情况调研的通知》(农企统函〔2010〕26号)要求,为了解并掌握我省农产品加工小企业利用抵押、质押等金融工具进行融资的经验和做法,我委决定开展农产品加工小企业抵质押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当地农产品加工小企业基本情况(规模、销售收入、经营效益、产品市场等)。 (二)农产品加工小企业贷款抵质押的做法和经验。 (三)农产品加工小企业贷款抵质押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 (四)需改进的制度性安排和政策建议。 (注:农产品加工小企业以销售收入低于1000万元为划分标准。) 二、具体要求 请各市(州),扩权试点县经委、中小企业局根据调研内容,深入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于4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原省中小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处。 联 系 人: 彭安 联系电话:(028)83221770 电子邮箱: pengan74@163.com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中小企业局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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