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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安徽名牌争创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的通知


【颁发部门】 六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六政秘[2010]3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六政〔2009〕54号)和《六安市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方案》(六政办〔2008〕19号)精神,决定对在2009年度新获得“安徽名牌”产品称号的六安江淮电机有限公司、六安索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安徽星星轻纺(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一隆羽绒有限公司、安徽霍山绿力生态产品有限公司、六安市海洋羽毛有限公司、寿县旭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六安市捷成木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分别奖励人民币2万元。 对在2009年度通过复审再次获得“安徽名牌”产品称号的安徽世林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六安江淮汽车齿轮制造有限公司、霍邱县新中天水泥有限公司、安徽大别山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恒源机械有限公司、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舒城三乐童车有限责任公司、舒城县万佛湖渔业总公司、安徽迎驾贡酒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对2009年获安徽省质量奖的安徽源牌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龙华竹业有限公司、安徽迎驾贡酒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对在2009年度帮扶企业争创“安徽名牌”产品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六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人民币2万元。 对六安江淮电机有限公司、六安索伊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安徽星星轻纺(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一隆羽绒有限公司、安徽霍山绿力生态产品有限公司、六安市海洋羽毛有限公司、寿县旭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六安市捷成木业有限公司和六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9家分别授予“2009年度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并颁发奖牌。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质量安全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六安制造形象。全市上下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牢固树立“质量兴市”的理念,为实现 “三大跨越”而努力奋斗。

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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