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的通知》(银政发[2010]27号),自即日起启用“银川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印章。特此通知。 二O一O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