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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0年四川省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共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字号】 川环党组[2010]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10年四川省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10年四川省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任务分工表

二○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1:
2010年四川省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0年我省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以及环保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切实转变作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为我省经济“两个加快”及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一)抓好惩防体系建设任务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居于全局的、战略的地位。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按照中央《工作规划》与省委、环保部《实施办法》以及省厅《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年度任务分解,并确保工作落实。要着力在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纠风、坚决惩治等方面下功夫,推动惩防体系建设日臻完善。要把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列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努力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 (二)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制度。各级环保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根据胡总书记提出的“四个亲自”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度、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领导成员要积极主动地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认真研究分析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部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认真抓好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自觉把反腐倡廉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进一步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深化反腐倡廉及履职尽责教育。廉政思想教育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当前,各级环保部门要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做为领导干部廉政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和党支部理论学习等,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自控力与警惕性,永葆党员干部的清风正气和蓬勃朝气。要结合新时期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在环保队伍中深入开展党纪国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岗位廉洁自律教育,用环保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现身说法,以先进事迹激励人、以典型案件警示人,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意识。各级环保部门还要结合省环保厅、省监察厅摄制的环境污染警示片《江河泪》的发行,开展多形式的履职尽责警示教育,努力造就忠于职守、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环保队伍。 (四)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紧迫任务。各级环保部门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加强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建设。要把“环保六项权力”作为主攻方向和突破口,有的放矢地强化制度建设。在规范行政审批方面,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在规范行政评审方面,严格执行中央、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有关规定,推行公开透明廉洁的创建制度。在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方面,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为重点,推动环境执法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在资金项目分配方面,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使用制度。在物资设备采购方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加大干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力度,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加强灾后重建环保资金项目监督检查。今年是灾后恢复重建、扩大内需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的关健之年、紧迫之年,环保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将全面展开。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及责任意识,依法依纪、科学决策,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强化监督检查,恪尽职守,履行职责,严格督查督办。一是严格项目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集体会商、会审、决策程序。二是项目审批、招标投标或比选等工作不能简化程序,做到提速不简化,加快不越规。三是突出监管重点,特别是大额度资金调拨使用、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四是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公开透明办事,不得干扰或回避监督。五是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资金分配、工程建设和项目招投标工作,杜绝个人或小集体谋取不正当利益及失职渎职行为。六是主动接受监督,落实向各级灾后重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通报制度,共同推动项目建设廉洁高效。 (二)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环保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工程建设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是反腐败的重点领域之一,各级环保部门在这项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要按照省治工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规模以上投资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梳理工程建设领域中环保审批的关键环节,分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并确保落实,按要求上报检查结果。同时积极完成各级冶工领导小组安排分配给环保部门的工作任务。要加强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县区环保部门环保行政审批行为。 (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各级环保部门要以解决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努力化解因环境问题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各级环保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监察执法部门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形成环境监察与行政监察双管齐下的工作态势,抓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地方、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四)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打造和谐的政务环境。根据省纠风办的要求,今年环境监察与监测系统、各级环保政务窗口等要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要以转变机关作风为重点,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目的,从扎扎实实解决几个具体问题入手,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观念、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评议重在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地进行抽查或明查暗访。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环保部门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干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要积极支持纪检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和培训,完善纪检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2010年厅纪检组拟组织市县纪检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举办业务培训,还将选派基层环保纪检干部参加环保部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干部执法执纪的能力和水平。 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线,职责和使命要求执行更高的廉洁自律标准,遵守更严的政治纪律要求。要坚持把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注意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有机结合起来,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有机结合起来,关口前移,早发现、早提醒,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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