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全球基金艾滋病整合项目三年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同时,一并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一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0号)转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内蒙古自治区全球基金艾滋病整合项目三年工作计划
(2010年-2012年)
二〇一〇年一月
目录
1. 背景
2. 目标
3. 项目地区和目标人群
4. 工作领域及具体活动
5. 管理机制
6. 预算与财务物资管理
7. 督导与评估
附件1-6
1.背景
1.1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居多数,由34个民族构成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区东起东经126度29分,西北东经97度10分,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12.3%,是我国跨经度最大的省级行政区。东西直线距离2400公里,南北跨距1700公里。横跨三北,毗邻八省,北面与俄罗斯和蒙古国接壤,边境线长4221公里。有二连浩特和满洲里等22个口岸。全区辖12个盟市(分设9个地级市、3个盟),101个旗县市区(含12县级市、17个县、49个旗、3个自治旗),2007年底总人口2405.06万,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21.88%,蒙古族占17.72%。15-49岁年龄段推算人口为1224万,15岁以下人口为507.4万人,15-49岁年龄段人口男女比例为1.06:1。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区2007年全年生产总值为6018.81亿元,全年人均生产总值25092元。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378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953元。
自治区首府为呼和浩特市,包头、赤峰、乌兰察布、乌海、呼伦贝尔市、通辽、鄂尔多斯等为自治区内主要城市。
内蒙古全境以高原为主,多数地区在海拔1000米以上,通称内蒙古高原。主要山脉有大兴安岭、贺兰山、乌拉山和大青山。东部草原辽阔,西部沙漠广布。有呼伦湖、贝尔湖等著名湖泊,黄河流经本区西南部。本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因地域辽阔,各地差异较大;多数地区四季分明;夏短冬长,较为干冷。年均气温-1~10摄氏度;全年降水量约50~450毫米。已探明矿藏60余种,稀土、煤、银等储量巨大。草原面积居全国前列,大兴安岭林区木材蓄积量较大。
内蒙古自治区地图(略)
1.2艾滋病流行情况
根据自治区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报告系统病例报告统计,自1996年我区报告首例艾滋病感染者以来,截止到2009年10月31日,我区共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546例,其中病人102例,感染者444例,感染者和病人死亡66例。按现住址分类,现住址为内蒙古的感染者和病人为465例,病人114例,感染者和病人死亡67例。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中职业以农民、无业、民工、个体职业者为主。
全区的12个盟市47个旗县区报告了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报告病例占61.17%,其他为鄂尔多斯、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乌海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和阿拉善盟报告。2009年估计全区15-49岁现存成年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为1135例,成人艾滋病感染率0.007%。
内蒙古HIV/AIDS报告数分地区统计
(截止到2009年10月31日)
地区
HIV/AIDS
AIDS
死亡
报告数
比例
报告数
比例
报告数
比例
呼和浩特市
214
39.19%
54
52.94%
25
37.88%
包头市
120
21.98%
6
5.88%
8
12.12%
乌海市
16
2.93%
2
1.96%
2
3.03%
赤峰市
35
6.41%
8
7.84%
10
15.15%
通辽市
21
3.85%
6
5.88%
5
7.58%
鄂尔多斯市
55
10.07%
4
3.92%
4
6.06%
呼伦贝尔市
7
1.28%
2
1.96%
2
3.03%
巴彦淖尔市
26
4.76%
0
0.00%
0
0.00%
乌兰察布市
25
4.58%
10
9.80%
6
9.09%
兴安盟
15
2.75%
7
6.86%
4
6.06%
锡林郭勒盟
11
2.01%
3
2.94%
0
0.00%
阿拉善盟
1
0.18%
0
0.00%
0
0.00%
合计
546
100.00%
102
100.00%
66
100.00%
从传播途径分析,经性途径传播的占全部病例的34.6%,经血液途径传播占全部病例的38.8%,其母婴途径传播占0.2%,;有26.2%的病例传播途径不详。(见下图)
高危人群及其它重点人群(包括流动人口、孕产妇等)规模、感染率、地域分布。经与相关部门联系,全区暗娼人数并无准确统计;男男人群估计有49699人,在男男性行为人群中HIV感染者及病人数为68例;据自治区劳动就业局统计,全区2007年由区外流入我区农民工人口有33万人,其中流入人口中HIV感染者及病人数为138例,全区流出农民工人口有220万人,其中流出区外94万人,区内流动126万人;全区2007年孕产妇总数为202329例,全区对所有孕产妇乙肝、丙肝、艾滋病和梅毒均进行术前检测。全区只在乌兰察布市发现1例孕妇为艾滋病感染者。据公安部门统计,全区吸毒人数为9392例,吸毒人群中HIV感染者及病人数为129例。
疫情的特点:
一是每年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呈上升趋势, 尤其是2003年以后上升明显,艾滋病病人数量增加,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自2006年以来病例报告增长趋势较为明显。
二是艾滋病传播范围不断扩大,艾滋病疫情波及全区12个盟市47个旗县区,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发现艾滋病数量较多,地区疫情差别明显。
三是感染者和病人以20-49岁的青壮年为主,男性居多;职业以农民、无业和个体职业者为主,报告的感染者和病人中其中本自治区籍的病例占一半以上。
四是从传播途径看,既往自治区传播以血液传播为主,主要是经吸毒途径传播,近几年性传播的比例明显增加,尤其是同性传播的比例,目前经性传播的比例已超过吸毒途径传播。
五是截至目前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以流动人口、劳教、劳改羁押人员、医院就诊者比例较大。
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暗娼主要分布在呼市、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以及东部区的通辽市等地,根据2008年哨点监测数据,暗娼的HIV感染率为0.6%;吸毒者主要分布在呼市、包头、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赤峰市等地,以呼市、包头居多,注射吸毒者的HIV感染率为2.1%(2008年哨点数据)。自治区的MSM人群工作仅在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开展工作,其他地区尚未与这类组织人员接触,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初步估计每市的MSM人群数量约为5000人左右,其他地区不详,2009年调查MSM HIV感染率在1.3-5.2%之间。
1.3艾滋病防治策略与目前防治工作开展状况
为切实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做好防治工作,2004年5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建立了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2004年6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暨内蒙古中美艾滋病合作项目启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启动了内蒙古中美艾滋病合作项目。2006年4月,召开了全区防治艾滋病工作会议,乌兰副主席作了重要讲话,这是我区历史上艾滋病防控规模最大的一次会议,会议以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下发了《艾滋病防治实施计划》。目前,全区基本确立了“预防为主,宣传教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艾滋病防治基本策略,先后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及实施计划、《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原则》、《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知识要点》、《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方案》、《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性、技术性文件等,使艾滋病防治工作初步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各地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和协调组织,认真研究重大问题,综合调配本地资源,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
自治区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参与、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局面,公安、司法、计生、教育、妇联、共青团等三十多个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均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部门参与的意识在逐年增强。
社会团体的参加使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增添了新的力量,在第五轮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的支持下,自治区仅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目前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的NGO组织就达到就有30多个,NGO组织得到很好的锻炼,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能力在不断增强,尤其是MSM人群的社团组织,在艾滋病防治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这方面也是自治区在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带来的零的突破。
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四免一关怀”政策,自治区制定了《艾滋病及常见机会性感染免、减费药物治疗和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我区的艾滋病病人进行免费抗病毒治疗,确定了13家医疗机构为自治区各盟市指定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机构。截止到2009年10月31日,我区发现的艾滋病病人中,符合条件的艾滋病病人均进行了免费的抗病毒治疗,累计治疗71例。同时,各盟市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和病人的现状,制定了相应的关怀救助的政策,积极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解决后顾之忧,每年根据情况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各种方式的救助和支持。呼和浩特市成立的向日葵之家,就是结合呼和浩特市本地的实际,建立的NGO组织,通过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的支持,为感染者和病人解决了生活和家庭的问题,使感染者和病人树立了自强、自信和自立的信心。
我区的母婴阻断开始于2003年初,在我区的四个示范区率先开展了母婴阻断工作,全区4所母婴阻断机构接受筛查服务的人数2007年为8237人。自治区妇幼部门开展了培训工作,母婴阻断工作正按照自治区妇幼部门的的安排逐步向其他地区推进。
2009年各盟市按照中央转移支付艾滋病项目的要求,制定本地工作计划,落实本地的干预工作措施,使工作得到了持续发展。2009年1-10月接受干预的暗娼人数为62668例,97556人次;男男性行为人群接受干预的人数为5089例,13921人次;外来务工人员接受干预(外展, 同伴教育,安全套推广)的人数为148577例,165345人次;在戒毒所内接受干预的吸毒人数8331例。干预工作覆盖面和质量在不断提高。
针对暗娼的干预工作,主要是依靠疾控机构的高危人群干预队,结合卫生监督、文化部门、公安部门的配合,通过培训、外展、现场宣传教育、咨询检测、同伴教育、100%安全套等策略促使其采取安全的性行为。根据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统计显示,全区月均暗娼干预率为58%,呼市、包头市等项目盟市的干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MSM人群的干预工作重点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开展,在当地疾控机构依托NGO积极开展外展活动,依托浴池、酒吧、公园、公厕、会所、网络等载体,开展不同形式的干预工作,重点采取同伴教育、100%安全套、检测咨询、宣传教育等形式,尽可能发挥同伴及NGO的作用,已达到减少性伴侣、降低危险行为的目的。根据估计数字,目前MSM人群在呼市、包头市开展干预的覆盖率在20-30%左右。
我区的吸毒人群主要分布在呼和浩特、包头、乌海、巴盟、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市、赤峰市等地区,吸毒形式主要以口吸为主,根据哨点监测数据显示,我区西部地区的注射吸毒的比例约占吸毒全部人数的20-25%,而且共用注射器的比例约为40%。吸毒人群的干预重点在戒毒所,借助戒毒所和公安部门配合,采取同伴教育、宣传培训、检测咨询等方式开展工作,在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开设4家美沙酮门诊,治疗工作于2009年10月开始。在自治区部分地区尝试针具交换项目。
问题与挑战:
1、政府领导、多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参与的机制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得到进一步完善,一些地区卫生部门和其他部门缺乏必要的沟通合作;非政府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2、全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发展很不均衡,一些边远地区和疫情较轻的地区领导重视程度和部门支持力度不够,工作基础较差,尤其是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等工作和国家、自治区的要求有一定距离。
3、基层人员艾滋病防治人员数量少,多为兼职,经验少,工作难度较大,执行力较弱,一些有效的工作措施还很难及时落实到基层。
4、低档次暗娼的干预覆盖面还较低,干预的形式比较单一,缺乏效果的评价。MSM人群主要在呼和浩特和包头开展工作,其他地区尚未开展此项工作,覆盖面较低;在这两个地区进一步接触MSM人群的范围有一定局限,还需进一步扩展范围。吸毒人群重点干预工作集中在戒毒所,社区的吸毒干预工作开展难度较大,不够深入,美沙酮门诊刚刚起步。
自愿咨询检测工作虽然在全区已经展开工作,但是工作质量和工作力度距离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尚有一定距离。
5、群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还不高,宣传教育力度和反歧视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目标
2.1总目标
扩大中国艾滋病预防、治疗和关怀服务,促进高危人群及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对综合服务的全面可及。
2.2具体目标
目标1:加强支持性环境,保证艾滋病防治服务的全面可及
目标2:针对高危人群(及流动人口)开展艾滋病综合干预工作
目标3:提高抗病毒治疗、关怀和二代传播预防服务的可及性和服务质量
目标4:加强艾滋病监测、检测和督导评估工作
主要工作指标(三年)
根据四个具体目标,制定了项目实施三年后的主要工作指标。
(1)影响/结果指标
·暗娼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1%;
·注射吸毒者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9%;
·男男性行为者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8%;
·85%的艾滋病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12个月后存活;
·国家和省级艾滋病防治经费投入增加15%;
·85%的暗娼最经一次发生商业性行为时使用安全套;
·85%的注射吸毒者在最近一个月未公用注射针具;
·70%的注射吸毒者在最近一次性行为时使用安全套;
·85%的男男性行为者在最近一次性行为时使用安全套;
(2)产出指标
·每个盟市制定了附以详细预算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督导评估计划);
·至少有6个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40900名(62%)暗娼接受了艾滋病防治干预服务;
·12100名(44%)男男性行为者接受了艾滋病防治干预服务;
·7000名(50%)注射吸毒者接受了艾滋病防治干预服务(包括美沙酮维持治疗服务和针具交换服务);
·98800人在咨询检测点和相关卫生部门接受了咨询、检测和告知服务;
·90%的阳性孕产妇接受了抗病毒治疗以及减少艾滋病母婴传播危险;
·108名成人(CD4< 350)接受了抗病毒治疗;其中18人接受了二线药物治疗;
·2名儿童接受了抗病毒治疗;
·根据国家指南,75%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规范随访(包括CD4检测、常规医学检验);
·70%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以及家庭获得了综合关怀和服务;
·80%在自愿咨询检测点检测出来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接受了结核病的症状筛查。
3.项目地区和目标人群
3.1项目地区
根据自治区的实际情况,确定12个盟市均有管理经费,全球基金项目覆盖10个盟市、自治区本级工作经费支持2个盟市;按照国家的确定要求,结合各旗县区疫情现状,考虑以往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覆盖的旗县区,主要是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所辖旗县区,然后根据疫情的轻重和既往工作情况,确定其他项目管理经费覆盖的旗县区,包括呼和浩特市9个、包头市9个、乌海市3个、赤峰市6个、通辽市2个、鄂尔多斯市4个、呼伦贝尔市2个、巴彦淖尔市2个、乌兰察布市3个、兴安盟2个,共计42个。具体项目旗县区请见附件1及下图。
内蒙古全球基金RCC项目覆盖地区图(略)
3.2目标人群
根据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数据信息系统中报告的2008年年底与2009年1-8月份的工作情况,以及各地上报的现状分析调查表数据,确定了目标人群的工作量。(见附件1)
3.3项目实施周期
本项目为其六年,将于2010年1月启动。根据全球基金的实施原则,此计划为项目前三年(第一期,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的工作计划。
4.工作领域及具体活动进度安排
项目活动必须按照计划进行,所有活动围绕着目标开展。在四个具体目标下,共有23个服务领域和84项活动(自治区流动人口除外),具体情况见下表。
全球基金艾滋病整合项目活动安排表
目标
活动领域
活动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目标1
1.1
1.1.1 加强现有的多部门合作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加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的管理和责任制。
★
★
★
★
1.1.2 加强各级政府部门参与艾滋病防治的领导力和社会团体参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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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 通过在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领导参与和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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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1.4 通过对监测、督导评估和应用性研究等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制定并发布包括地方艾滋病流行情况和防治工作现状等内容的分析报告,为政府制定策略和政策提供依据。
★
★
★
1.2
1.2.1 由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组织政策宣讲团,进行政策宣讲,促进并督导政策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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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 在各级建立促进艾滋病相关政策落实的工作机制
★
★
★
1.3
1.3.1 制订国家级和省级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2011-2015)并确定资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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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 多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年度实施计划制定。
★
★
★
1.4
1.4.1 支持社会团体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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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 社会团体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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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3 建立各地社会团体与多部门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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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5.1 分析歧视现状,并把反歧视的内容纳入所有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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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 将反歧视的内容加入到服务提供者的常规培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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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3 开展反歧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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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1.6.1 多部门参与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7个项目省)
1.6.2 促进大型工厂、企业等参与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策略的制定,制定针对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的实施计划(7个项目省)
目标2
2.1
2.1.1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介,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
★
★
2.2.2 开发针对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的媒体宣传材料,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等进行宣传。(7个项目省)
2.2
2.2.1 修订或开发高危人群及流动人口艾滋病干预的培训手册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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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在暗娼中开展外展和同伴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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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2.2.3 在注射吸毒人群中开展外展和同伴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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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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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4 在男男性行为人群中开展外展和同伴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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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2.5 协调相关部门支持高危人群干预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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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6 在流动人口中开展外展和同伴教育活动。(7个项目省)
2.2.7 在流动人口职业学校中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教育。(7个项目省)
2.2.8 在企业、工厂计划和开展工作场所艾滋病预防干预活动。(7个项目省)
2.2.9当地政府多部门和社会团体与企业合作,开展工作场所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7个项目省)
2.3
2.3.1 开展安全套推广使用宣传及发放免费安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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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2 开展安全套社会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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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2.4.1 HIV 咨询检测技术指南的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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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2 加强咨询员和卫生工作者的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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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3 在VCT点中开展HIV咨询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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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4 加强咨询检测转介服务网络的建设,包括结核病的症状筛查和转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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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2.5.1 完善性病规范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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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3 加强性病诊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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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4 建立性病服务转诊体系,促进规范化性病服务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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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5 结合HIV咨询检测服务,在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中开展免费梅毒检测和预防性传播感染宣传,以促进求医行为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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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2.6.1 促进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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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2 美沙酮维持治疗点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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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在美沙酮门诊开展综合干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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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2.7.2 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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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3 在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内提供咨询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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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4对戒毒人员提供离所后的美沙酮治疗、VCT和抗病毒治疗、社区关怀与支持等转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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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5 在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内培训同伴教育员,开展同伴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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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8.1 促进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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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预防母婴传播工作相关人员的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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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在妇幼保健院和指定的卫生机构内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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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为阳性孕妇提供关怀和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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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3
3.1
3.1.2 抗病毒治疗服务的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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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以改善和扩展现有的抗病毒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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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扩大抗病毒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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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为艾滋病病人提供定期随访和检测,提高服药依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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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招募和培训同伴教育员,为接受治疗的病人提供有关服药依从性等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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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加强耐药监测/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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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3.2.1 社会团体和相关政府部门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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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持续的关怀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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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定期随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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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3.3.1 为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免费的复方新诺明预防机会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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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为病人提供机会性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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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3.4.1 加强各级艾滋病与结核防治工作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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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开展艾滋病医务人员TB/HIV双重感染诊断和治疗的能力建设。结合VCT服务,提供结核病的症状筛查及转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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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4
4.1
4.1.1 加强各级督导评估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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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制定各地年度督导与评估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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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加强各级督导评估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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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加强督导评估数据库的建设,提高数据质量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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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4.2.1 加强各级艾滋病综合监测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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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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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4.3.1 艾滋病防治策略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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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加强与政策制定者、社会团体及受影响人群之间艾滋病相关信息的分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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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4.4.1 加强各级项目管理人员的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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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经验交流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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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各级项目管理及日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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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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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理机制
项目主要管理是在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领导机构为自治区卫生厅(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盟市、旗县区卫生局(防艾办),自治区、盟市、旗县区疾控中心为项目的执行机构和技术支持机构,自治区各级非卫生部门、社团组织、NGO和卫生部门的医疗、妇幼、健康教育等部门参与配合项目工作,为项目执行单位,由项目执行机构分包给执行单位,开展项目的具体工作。(见下图)(略)
5.1项目实施原则
1、资源的有效整合: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是对国家和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有效补充,通过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经费与国家级和自治区本地投入的资源整合,促进自治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整体工作更加有效的发展。因此各盟市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统一安排,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的任务要和中央转移支付艾滋病项目的任务结合到一起去做,项目的执行情况标准和统计均来自国家艾滋病防治数据信息系统和进展报告以及相关监测调查数据。
2、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项目将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包括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国际机构、社会组织、学术机构、企业等等)以及受益人群的参与。通过建立参与机制增加对于初级卫生保健和民间团体工作的投入,增强社区卫生服务和民间组织团体的能力建设和支持。
3、建立可持续性发展机制:项目将加强完善全国和自治区现有的基础卫生服务的力量,除提供艾滋病综合防治服务外,跟有助于建设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可持续性的发展模式。同时支持发展最佳实践,交流经验,推广项目实施成功经验,特别关注政策开发和策略规划;目标人群的干预、关怀和支持;以及财务、项目和信息管理。
4、以目标人群为中心:项目将从降低目标人群的危险行为和提高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各类目标人群的艾滋病防治需求,将项目活动与目标人群的需求以及其他综合性服务结合起来,合理、科学地计划与实施项目。
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将遵循上述项目实施原则,在中国现有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管理机制架构下有效的整合中国艾滋病防治资源,其中包括政府经费(包括中央转移支付、自治区/盟市/旗县区的艾滋病防治经费)、其他国际项目经费。
5.2项目管理
根据国家级项目书的建议,中国全球抗击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基金项目国家协调委员会(CCM)指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中央执行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在年度计划中整合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经费和国家中央转移支付经费,然后各级项目管理机构(次级执行机构-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次分级执行机构---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次-次分级执行机构-旗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当地地方经费和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经费进行真核,以便支持项目的实施。
根据项目的需求,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将现有的不同项目的管理系统整合成一个系统,有共同的项目目标、统一的工作计划和规范的财务条例。同时,为了促进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项目,制定并加强了一下的项目管理机制。
1、项目的三年工作计划的预算中,明确规定了某些具体活动是由社会组织来开展的。比如,活动1.4.2,“加强社会组织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进行规划、管理和提供服务的能力”、活动3.1.6“支持同伴教育员开展病人管理工作”以及3.2.2“支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组织开展关怀服务”等,这些活动都是由社会组织来开展的。
2、在自治区和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专人负责协调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并对社会组织所有相关事宜进行协调和沟通。
3、为支持财务和项目管理体系的可持续性发展,项目第一年将对现有的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机制和指南进行评估,第二年进行现场执行情况的评估,第三年根据前期评估结果修订指南/机制。
4、国家执行机构和自治区防艾办将监督自治区级、盟市级向下级以及实施机构拨付经费的过程;自治区执行机构和盟市防艾办将监督旗县区执行机构向实施机构拨付经费的过程。
5、对于尚未注册的社会组织,项目经费将由第三方合法实体机构托管。
6、为了加强对社区组织和基层组织的能力建设,项目将通过社区技术支持机制安排培训、样讨回、现场指导和实习,以便改善并发展社会组织的项目和财务管理能力。其中包括针对组织机构能力建设、协调和沟通、筹资和领导技能等的培训以及后续支持。
5.3项目协调机构
1、国家级:国家级协调机构为中国全球基金项目的国家协调委员会(CCM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SCAWC)以及国务院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SCAWCO)都是项目的协调机构,负责全球基金项目在中国的实施。
2、自治区和盟市级:自治区和盟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PCAWC)(以下简称“自治区防艾委”)/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PCAWCO)(以下简称“自治区防艾办”)以及盟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盟市防艾委)/盟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盟市防艾办)是自治区和盟市级项目协调机构。自治区和盟市级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召开自治区或盟市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例会,例会成员为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来自防艾委、防艾办、项目执行机构、医疗部门、学术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和感染者组织等相关代表。
例会主要内容包括:
1、 审核自治区/盟市级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年度计划及其预算;
2、 审核自治区/盟市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的进展报告和年度报告;
3、 督导评估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的实施情况;
4、 协调和促进地方艾滋病防治经费的落实;
5、 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同时,各成员将定期从各级防艾办获得项目进展相关信息。
5.4项目管理机构
1、国家级:中国全球基金项目中央执行机构(PR)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自治区级:次级执行机构(SR)--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自治区项目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 组织制定辖区内项目的实施计划;
2) 落实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正常运作;
3) 组织对项目计划实施情况的督导评估;
4) 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施进展情况;
5) 定期向NPO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和财务报告;
6) 接受其他相关部门针对项目活动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督导与审计。
3、次分级执行机构(SSR)-- 各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盟市级项目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为:
1) 组织制定辖区内项目的实施计划;
2) 落实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正常运作;
3) 组织对项目计划实施情况的督导评估;
4) 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施进展情况;
5) 定期向SR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和财务报告;
6) 接受其他相关部门针对项目活动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督导与审计。
4、次--次分级执行机构(SSSR)-- 各项目旗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旗县区项目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
1) 组织制定辖区内项目的实施计划;
2) 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施进展情况;
3) 定期向SSR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和财务报告;
4) 接受其他相关部门针对项目活动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督导与审计。
5) 对旗县区项目执行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5.5项目实施机构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利益相关者将通过招投标或者邀标的方式获得项目经费参与具体的项目活动,为明确目标人群提供综合的防治服务。促进多部门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最有效的途径是明确各部门的角色和职责,各方按照统一的艾滋病行动计划开展工作。同时,各部门可将有关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到本部门的工作当中,并在本系统内逐级实施,特别要确保从国家到自治区、盟市、旗县区和地方的工作落实。
在全球基金项目中,主要的利益相关者的主要责任如下:
1、政府部门
·参与研究制定与项目有关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规划。
·协调解决本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项目工作。
·组织开展本部门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和能力建设。
·参与项目的调研和督导工作。
2、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
·提供具体的艾滋病防治综合服务。
·制定技术指南和实施方案,支持项目工作有效的开展。
·组织培训,保证各级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
·参与项目的督导评估工作。
·为其他项目实施与参与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3、社会组织
·定期参加各级防艾办组织的艾滋病防治项目协调会议。
·参加项目的年度计划制定、督导评估和经验交流。
·收集和反映目标人群的需求,参与和推动反歧视工作开展。
·通过组织培训和接受培训,加强非政府组织的能力建设。
4、国际机构
·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援助。
·介绍国外艾滋病防治最佳实践经验。
·加强国际项目资源与国家艾滋病防治资源的整合。
5、 学术机构
·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人员能力建设、信息系统完善、技术指南开发、项目监督和评估以及应用性研究等工作。
6、 企业
·开展工作场所艾滋病防治活动,配合政府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7、 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
·参与项目有关活动的计划、实施、监督和评估工作等,包括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志愿者开展社区关怀与倡导活动。
6.预算与财务设备管理
6.1预算
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2012年RCC项目总预算为71,797,538元(最高限额),2010年度预算为23,445,467元,具体各目标、工作领域和活动分类预算详见附件2、附件3.
2010年项目经费为批准的预算,2011-1012年经费为测算经费,将根据国家实际批准的经费确定各盟市的经费数量。
6.2财务与设备管理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遵循国家和地方的财务制度的基础上,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建立了专门的财务管理体系和详细的工作活动预算,具体要求请见《中国全球基金项目财务管理手册》以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台的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和审计管理的指南,严格遵守财务要求,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顺利完成项目目标为最终目的。
本项目包括设备、试剂等供应品,各级执行机构的设备和供应品均由国家级统一招标采购,涉及到自治区、盟市、旗县区执行机构的印刷等活动也要以招投标的形式开展,严格采购形式,遵守财务制度。
7.督导与评估自治区、各盟市、各旗县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负责本辖区项目地区的督导评估,主要对于项目进展、工作指标完成、财务管理等进行督导评估,要求自治区每年至少开展2次督导评估,盟市级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评估,旗县区每月开展一次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的时间安排根据项目执行情况确定具体工作时间。督导评估形式可采取现场督导评估、非现场督导评估和交叉督导评估等形式开展。督导评估后要形成督导评估报告,上报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并对督导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追踪落实。
各级制定的督导评估方案也是项目重要工作的一部分,要在国家艾滋病防治督导评估体系的基础上,形成项目的督导评估工作。项目共有27个指标用于评价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的执行情况,其中包括4个影响指标、6个结果指标和17个产出指标。自治区和各级执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制定本级督导评估方案,确保项目的有效开展并达到预期目的。
附件:
1.项目市/县区名单和2010年目标人群工作量表
2.自治区三年工作计划和预算表(略)
3.自治区2010年年度预算表(略)
4.项目市分目标预算(2010年)(略)
5.项目工作领域分季度预算(2010年)(略)
6.自治区督导与评估工作指标框架(略)
附件1 项目市/县区名单和2010年目标人群工作量表
序号
市
县(区)
暗娼
注射吸毒者
男男性行为者
抗病毒治疗人数
VCT服务人数
梅毒检测服务人数
HIV感染者随访人数
戒毒所HIV筛查服务人数
母婴阻断筛查服务数量
一线
二线
儿童
1
*
呼和浩特市
*新城区
200
100
200
3
710
710
9
*回民区
300
100
200
5
710
710
15
*玉泉区
800
100
200
4
850
850
8
*赛罕区
150
100
150
3
708
708
15
*土左旗
150
0
0
1
283
283
3
*托克托县
50
0
0
1
283
283
2
*和林县
50
0
0
0
283
283
0
*清水河县
50
0
0
7
283
283
0
*武川县
50
0
0
1
283
283
2
合计
1800
400
750
25
10
4393
4393
54
1191
2
*
包头市
*东河区
300
200
250
1
780
780
9
3550
*昆都仑区
600
100
250
2
780
780
9
*青山区
500
100
250
1
992
992
6
*石拐区
50
0
0
0
71
71
1
*白云矿区
50
0
0
0
71
71
0
*九原区
50
0
0
0
425
425
1
*土右旗
100
0
0
0
283
283
1
*固阳县
100
0
0
0
283
283
0
*达茂旗
50
0
0
0
283
283
0
合计
1800
400
750
4
3968
3968
27
1100
3550
3
*乌海市
*海勃湾区
50
100
50
1
850
850
1
*海南区
50
0
0
0
355
355
1
*乌达区
200
0
0
0
354
354
1
合计
300
100
50
1
1559
1559
3
500
4
*
赤峰市
*红山区
200
100
200
0
354
354
2
元宝山区
40
0
0
1
708
708
0
*松山区
100
0
0
1
708
708
3
*阿旗
100
0
0
1
75
75
1
巴林左旗
200
0
0
0
283
283
0
*巴林右旗
50
0
0
0
283
283
2
*林西县
200
0
0
1
283
283
1
克旗
0
0
0
1
283
283
1
*翁牛特旗
0
0
0
0
283
283
1
喀喇沁旗
0
0
0
1
283
283
1
宁城县
100
0
0
3
708
708
1
3550
敖汉旗
150
0
0
0
283
283
1
合计
1140
100
200
8
4534
4534
15
0
3550
*通辽市
*科尔沁区
200
0
200
1
708
708
9
科左中旗
150
0
0
0
285
285
1
科左后旗
50
0
0
0
425
425
1
开鲁县
50
0
0
0
425
425
1
库伦旗
50
0
0
0
425
425
0
奈曼旗
150
0
0
1
283
283
0
*扎鲁特旗
200
0
0
4
425
425
0
霍林郭勒市
150
0
0
0
283
283
1
合计
1000
0
200
5
3259
3259
12
0
*鄂尔多斯市
*东胜区
400
350
200
2
711
711
8
3550
*达拉特旗
50
0
0
0
283
283
6
*准格尔旗
100
0
0
1
283
283
2
鄂前旗
50
0
0
0
283
283
0
*鄂托克旗
50
0
0
0
283
283
3
杭锦旗
50
0
0
0
283
283
0
乌审旗
50
0
0
0
283
283
0
伊旗
50
0
0
0
567
567
0
合计
800
350
200
2
2976
2976
19
500
3550
*呼伦贝尔市
海拉尔区
100
0
200
1
850
850
3
阿荣旗
0
0
0
0
285
285
1
莫旗
0
0
0
0
285
285
0
鄂伦春旗
0
0
0
0
283
283
0
鄂温克旗
0
0
0
1
283
283
0
陈巴尔虎旗
0
0
0
0
283
283
0
新巴尔虎左旗
0
0
0
0
283
283
0
新巴尔虎右旗
0
0
0
0
283
283
0
*满洲里市
550
0
0
2
567
567
1
3550
*牙克石市
50
0
0
1
283
283
1
扎兰屯市
100
0
0
1
283
283
1
额尔古纳市
50
0
0
1
283
283
0
根河市
50
0
0
1
283
283
0
合计
900
0
200
5
4534
4534
7
0
3550
*巴彦淖尔市
*临河区
150
300
100
1
708
708
3
五原县
0
0
0
0
285
285
1
磴口县
200
0
0
0
283
283
0
*乌拉特前旗
200
0
0
0
283
283
3
乌拉特中旗
250
0
0
0
283
283
0
乌拉特后旗
100
0
0
0
283
283
0
杭锦后旗
100
0
0
0
425
425
0
合计
1000
300
100
1
2550
2550
8
400
*乌兰察布市
*集宁区
200
150
100
4
1
708
708
3
卓资县
50
0
0
0
285
285
1
化德县
50
0
0
0
285
285
1
商都县
50
0
0
2
283
283
2
兴和县
50
0
0
1
283
283
1
*凉城县
50
0
0
1
283
283
1
察右前旗
200
0
0
0
283
283
2
察右中旗
100
0
0
1
283
283
1
察右后旗
100
0
0
0
283
283
1
四子王旗
100
0
0
1
283
283
0
*丰镇区
50
0
0
2
1
283
283
1
合计
1000
150
100
11
2
3542
3542
14
500
*兴安盟
*乌兰浩特市
310
0
50
1
779
779
3
阿尔山市
0
0
0
0
73
73
0
*科右前旗
50
0
0
1
283
283
1
科右中旗
0
0
0
0
283
283
0
扎赉特旗
50
0
0
0
283
283
1
突泉县
50
0
0
3
283
283
4
合计
460
0
50
4
1984
1984
8
0
锡林郭勒盟
二连浩特市
100
0
0
0
567
567
1
锡林浩特市
250
0
50
0
708
708
0
阿巴嘎旗
0
0
0
0
240
240
1
苏尼特左旗
0
0
0
0
241
241
0
苏尼特右旗
0
0
0
0
241
241
1
东乌珠穆沁旗
0
0
0
0
241
241
0
西乌珠穆沁旗
50
0
0
1
241
241
0
太仆寺旗
0
0
0
0
241
241
1
镶黄旗
50
0
0
0
241
241
0
正镶白旗
50
0
0
0
241
241
0
正蓝旗
0
0
0
0
241
241
0
多伦县
0
0
0
0
241
241
1
合计
500
0
50
1
3684
3684
4
阿拉善盟
阿拉善左旗
150
0
50
0
850
850
2
阿拉善右旗
50
0
0
0
284
284
0
额济纳旗
0
0
0
0
283
283
0
合计
200
0
50
0
1417
1417
2
总计
10900
1800
2700
68
10
2
38400
38400
174
4191
14200
注:1、表中带“*”为项目管理经费支持的盟市、旗县区。
2、本表中各盟市工作量为确定工作量,旗县区工作量为自治区测算用,盟市可根据本盟市的情况进行调整分配,旗县区工作量以盟市确定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