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甘肃矿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驻甘单位: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意见,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是中央对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主题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是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是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体现。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着力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题宣传活动的总体任务 这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通过主题宣传活动,使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提高,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矛盾进一步化解;使重点区域、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明显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完善;使广大干部和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意识逐步增强,自觉做到公正廉洁执法。 三、主题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按照确定的宣传主题和总体任务,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将主题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法律七进”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拓展主题宣传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活动规模,丰富活动内容。以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送到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单位,送到每个干部群众手中。针对我省实际,继续加强民族地区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法律进寺庙、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结合起来,与服务民生、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增强主题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二)认真做好维护社会稳定法制宣传教育。省委、省政府确定今年为“重大矛盾纠纷积案化解年”。要紧紧围绕“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工作目标,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改革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民族团结进步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民依法办事、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三)不断深化对重点区域和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的要求,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守法,更好地融入社会。加强报刊和网络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舆情分析机制,及时掌握舆情动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全面推进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法制宣传教育要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以法治县区创建活动为重点,深入开展地方、基层、行业依法治理活动,夯实依法治省基础。以20个重点县市区的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方式、提高创建实效,以点代面,全面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村”、“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 (五)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按照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根本要求,贯彻落实好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关于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通知》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传活动,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深刻把握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执法,自觉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大力开展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主题宣传活动的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领导,注重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把主题宣传活动纳入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整体部署当中,贯穿到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之中,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好宣传工作。要把主题宣传活动作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实效。要研究制定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要求,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宣传活动的整体推进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要把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表彰“五五”普法先进的重要指标。 (三)注重宣传效果。要结合全国“五五”普法神州行、全省“五五”普法陇原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和“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要及时发现和培育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典型,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引导和推动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要大力表彰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扩大主题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 各地、各部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司法厅和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