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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发文字号】 内教基函[2010]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今年3月29日是第15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2010年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提高中小学校对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规范学校应急演练行为,培养师生的应急处置意识和能力,让师生掌握撤离、逃生、自救、互救的方式、方法,在意外事件或灾难发生时,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全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主题为“加强疏散演练确保学生平安”。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主动与地震、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合作,在地方政府应急办的指导下,结合当地实际和事故发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紧急疏散演练活动。进一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坚决避免侥幸心理。可以利用升旗、课间操、上下学等时间开展演练。寄宿制学校要开展针对宿舍区的突发事故疏散演练。 四、具体要求 1.强化领导,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对应急疏散演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领导,积极指导各中小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保证学校按照规定开齐开足安全教育课程。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内容要坚持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使应急疏散知识深入人心,真正达到学校重视、师生熟知的效果。 2.认真修订完善应急疏散预案。要根据学校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其发生规律,结合学校所在不同地域情况和中小学生的特点,从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应急准备、预警手段、紧急疏散、善后处置和信息报告等各个方面完善预案。应急疏散预案必须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得当,预案内容要简洁规范、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尚未编制应急疏散预案的中小学,要抓紧组织力量编制。特殊学校和幼儿园要结合学校、师生的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预案,确保特殊学校和幼儿园师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安全顺利疏散。 3.制定专门演练方案,做好演练前的培训、准备和组织工作。中小学在修订完善应急疏散预案的基础上,在演练前,必须制定专门的应急疏散演练方案,细化演练的各个步骤和环节,力求疏散信号清晰、路线明确、措施具体、善后处置得当,不能因演练不当造成安全事故。 4.及时总结经验,排查隐患。每次演练活动结束后,各中小学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改进和细化措施,对预案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使演练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建立应急疏散演练长效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督促检查,提高演练的质量和效果。各中小学校长作为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常态化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逐步改进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从2010年起,全区中小学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春季开学后,各中小学结合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主题和本校实际,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秋季开学后,开展全方位的应急疏散演练。演练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进行观摩指导和检查,并通报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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