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为了统一规范涉税管理事项及纳税人报送资料,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和其他涉税管理改革工作,省局对现行涉税管理事项进行了梳理和确认,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涉税事项分类表
涉税事项分类表(税种审批类)
序号
审批类别
审批事项名称
项目依据的文件
报送资料清单
备注
1
企业所得税报批类(共22项)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核定
国税发[2008]30号
1、《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2、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
现金资产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款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3、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4、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提供司法机关的涉案材料;
5、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
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7、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3
银行存款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1、企业存款的原始凭据;
2、法定具有吸收存款职能的机构破产、清算的法律文件;
3、政府责令停业、关闭文件等外部证据;
4、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的文件;
5、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
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7、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
应收、预付账款坏账损失的扣除(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担保损失的扣除,作为应收帐款损失)
国税发[2009]88号
应收、预付账款坏账损失:债务人依法宣布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1、应收、预付帐款发生的原始凭据,包括购稍合同(协议);2、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3、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4、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5、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6、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文件;7、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8、《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9、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应收、预付账款坏账损失:债务人失踪、死亡:1、应收、预付帐款发生的的原始凭据,包括购销合同(协议);2、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3、资产或遗产分配的文件;4、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5、《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6、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应收、预付账款坏账损失: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1、应收、预付帐款发生的原始凭据,包括购销合同(协议);2、催收磋商记录;3、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的,应报送债务人近三年财务报表;4、债务人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应提供县及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证明;5、三年内没有业务往来的证明或法人声明,及近三年企业应收、预付账款明细账;6、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7、《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8、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应收、预付账款坏账损失:债务重组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1、应收、预付帐款发生的的原始凭据,包括购销合同(协议);2、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的破产重整计划;3、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5、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应收、预付账款坏账损失: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1、应收、预付帐款发生的的原始凭据,包括购销合同(协议);2、气象、地震等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3、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5、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5
存货盘亏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1、存货盘点表;
2、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3、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其他确定依据);
4、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5、涉及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凭证;
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7、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6
存货报废、毁损和变质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1、资产帐面价值有关记帐凭据及清单;
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并出具金额较小证明(占企业同类存货10%以下,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下、或10万元以下);
3、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存货,应取得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或者具有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
4、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5、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
6、残值情况说明;
7、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8、涉及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凭证;
9、《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10、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7
存货被盗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1、资产原始入帐凭据或帐面价值有关记帐凭据;
2、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3、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4、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5、涉及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凭证;
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7、、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8
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1、固定资产盘点表;
2、盘亏、丢失情况说明;
3、固定资产原始入帐凭据或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明细帐;
4、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出具具有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
5、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
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7、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9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1、固定资产原始入帐凭据或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明细帐;
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的,由企业逐项作出说明,并出具内部有关技术部门的技术鉴定证明;
3、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也可以同时附送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
4、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5、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6、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7、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处理说明及残值说明;
8、《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9、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10
固定资产被盗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1、固定资产原始入帐凭据或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明细帐;
2、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3、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4、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5、《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6、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11
在建工程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1、国家明令停建项目的文件;
2、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工程停建、拆除文件;
3、企业对报废、废弃的在建工程项目出具的鉴定意见和原因说明及核批文件,单项数额较大的在建工程项目报废,应当有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4、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的确定依据;
5、《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6、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12
在建工程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毁损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1、有关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
2、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说明;
3、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核准文件;
4、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的确定依据,如在建工程核算明细帐;
5、《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6、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13
工程物资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比照存货损失报送资料。
14
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1、生产性生物资产盘点表;
2、盘亏情况说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
3、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等。
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5、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15
因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而产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1、生物资产原始入帐凭据或累计折旧情况、帐面价值有关记帐凭据;
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的,企业内部有关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企业应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出具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3、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林业部门出具的森林病虫害证明、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疫情证明、消防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等;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5、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7、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16
被盗伐、被盗、丢失而产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1、生物资产原始入帐凭据或累计折旧情况、帐面价值有关记帐凭据;
2、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或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3、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4、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5、《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6、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17
企业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损失
国税发[2009]88号
1、抵押资产原始入帐凭据或累计折旧情况、帐面价值有关记帐凭据;
2、资产抵押的证明材料;
3、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4、拍卖或变卖证明;
5、《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6、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18
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债权投资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1、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清偿债务证明资料;
2、法院裁定;
3、工商部门注销证明;
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5、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19
金融企业符合坏账条件的银行卡透支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1、持卡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资产经法定清偿后,未能还清的款项,应提交法院破产证明和资产清偿证明。
2、持卡人和担保人死亡或依法宣告失踪或者死亡,以其资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款项,应提交死亡或失踪证明和资产或遗产清偿证明。
3、经诉讼或仲裁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仍无法收回的款项,应提交诉讼判决书或仲裁书和强制执行证明。
4、持卡人和担保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经有关部门批准关闭,被县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以其资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款项,应提交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持卡人关闭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持卡人营业执照的证明。
5、余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经追索2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款项,应提交追索记录,包括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并由经办人员和负责人签章确认。
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7、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0
金融企业符合坏账条件的助学贷款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1、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宣告失踪或者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依法处置其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及债务人的私有资产,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未能归还的贷款,应提交债务人死亡或者失踪的宣告,或公安部门、医院出具的债务人死亡证明;司法部门出具的债务人丧失完全民事能力的证明,或经县以上医院出具的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以及对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处理和对担保人的追索情况。
2、经诉讼并经强制执行程序后, 在依法处置其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及债务人的私有资产,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未能归还的贷款,应提交法院判决书或法院在案件无法继续执行时作出的终结裁定书,以及对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处理和对担保人的追索情况。
3、贷款逾期后,在企业确定的有效追索期限内,依法处置其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及债务人的私有资产,同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未能归还的贷款,应提交对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和对担保人的追索情况。
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5、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1
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 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 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1、投资合同(协议);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投资损失的书面声明,并注明有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3、被投资方财务报表或亏损情况说明;4、县及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被投资方近三年经营情况证明;5、有关资产的成本和价值回收情况说明;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7、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 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1、投资合同(协议);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投资损失的书面声明;3、被投资方近三年财务报表或近三年亏损情况说明;4、有关资产的成本和价值回收情况说明;5、《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 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1、投资合同(协议);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投资损失的书面声明;3、被投资方清算有关文件;4、被投资方清算前一年财务报表;5、有关资产的成本和价值回收情况说明;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7、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 被投资方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1、投资合同(协议);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投资损失的书面声明;3、有关被投资方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工商部门注销、吊销文件;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决定文件;终止经营、停止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证明文件;4、有关资产的成本和价值回收情况说明;5、被投资方清算剩余资产分配情况的证明;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7、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 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 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1、投资合同(协议);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投资损失的书面声明,并注明有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3、被投资方财务报表或亏损情况说明;4、县及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被投资方近三年经营情况证明;5、有关资产的成本和价值回收情况说明;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7、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 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1、投资合同(协议);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投资损失的书面声明;3、被投资方近三年财务报表或近三年亏损情况说明;4、有关资产的成本和价值回收情况说明;5、《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 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1、投资合同(协议);2、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投资损失的书面声明;3、被投资方清算有关文件;4、被投资方清算前一年财务报表;5、有关资产的成本和价值回收情况说明;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7、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22
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发放贷款损失的扣除
国税发[2009]88号
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证明;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证明;
3、法院强制执行记录;
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
5、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23
个人所得税报批类(8项)
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核定
财税[2000]91号
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2、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4
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个人所得税减征
个人所得税法
1、《个人所得税减免申请审批表》;
2、相关部门自然灾害证明;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5
残疾人、烈属、孤老个人所得税减征
个人所得税法
残疾人减免:
1、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革命伤残军人证》;
3、《个人所得税减免申请审批表》;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孤老人员、烈属减免:
1、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个人的证明;
3、烈属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烈士证书》(民政部门);
4、《个人所得税减免申请审批表》;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6
见义勇为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5]25号:对乡、镇(含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者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见义勇为者证明;
2、奖励清单
27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为纳税人基本情况、境外所得数据资料,增内公司支付数据资料;
2、对方国家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28
异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回单位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
苏地税发[2007]71号文:在我省境内异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工程所在地扣缴个人所得税,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得重复征收。
1、申请报告;
2、能证明完整、准备的会计账簿和核算凭证;
3、所得在单位所在地分配证明
29
中国居民税收身份证明
国税函[2008]829号第一条:各地、市、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际税收业务部门负责向本局所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企业和个人开具税收居民证明的工作。未设立国际税收业务部门的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指定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将所指定部门报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备案。第二条 证明申请人需填写并向具体负责开具证明的部门递交《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负责开具证明部门根据申请事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税收协定有关居民的规定标准,在确定申请人符合中国税收居民身份条件的情况下,提出处理意见,并由局长签发。
1、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2、申请年度在中国境内已交税情况及完税证明复印件,如未交税,需书面说明理由;3、申请人是个人的,需提供在中国境内实际停留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
30
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行权分批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9]40号第二条: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得股票期权在行权时,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其股票期权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纳税人提交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31
营业税报批类(3项)
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营业税减免
财税字[1998]87号:对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免征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和项目服务收入营业税。对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及在其基础上改建、扩建和配套增建的项目,对其建设期内涉及的建筑业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审批类);
2、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纳税人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3、其他经营许可证件;
4、世行贷款项目单位提供本项目的具体承包商、各承包商的具体承包金额、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决算单;开具的建筑工程发票;
5、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32
安置残疾人就业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7]92号: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减征营业税的办法。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减征的营业税每人每年3.5万元。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减征营业税。
1、营业税减免税审批申请表(审批类);
2、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纳税人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3、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纳税人,出具上述部门的书面审核认定意见;
4、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5、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6、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
7、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8、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9、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33
经济适用住房营业税减免
苏地税函〔2008〕380号:对政府或经批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暂免征收营业税。
1、营业税减免税审批申请表(审批类);
2、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纳税人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3、立项批准机关对经济适用住房立项的批准文件;
4、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的批准文件;
5、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件;
6、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8、列明该项目的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
7、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清册(包括购房人名称、准购面积、合同号、订立合同日期、楼栋号、实际购买面积、单价、销售金额);
8、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9、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34
房产税报批类(2项)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房产减免税
苏税三[86]31号《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五条、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
2、减免税审批申请表;
3、免税单位性质的证明材料;
4、房屋的权属证明;
5、房产价值会计核算资料;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35
房产税困难性减免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和市县政府的批复意见;
2、房产税减免申请表(报批类);
3、近三年财务报表;
4、工商登记证明;
5、房产价值会计核算资料;
6、房屋的权属证明;
7、房屋租赁合同及汇总表;
8、受灾的提供保险公司的理赔证明、地方政府证明、所属期的气象资料证明或其它能够有力说明纳税人困难或受灾的书证、物证及其他证据;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36
城镇土地使用税报批类(2项)
民政福利工厂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苏税三[89]017号《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
2、减免税审批申请表;
3、财务报表;
4、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合格报告;
5、残疾职工花名册;
6、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7、土地权属资料;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37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关于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函〔2010〕52号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
2、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申请表(报批类);
3、近三年财务报表;
4、土地权属资料;
5、工商登记证明;
6、受灾的提供保险公司的理赔证明、地方政府证明、所属期的气象资料证明或其它能够有力说明纳税人困难或受灾的书证、物证及其他证据;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38
土地增值税审批类(共2项)
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1、土地增值税减免申请情况说明(报批类);
2、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的,应附报普通住宅的相关证明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39
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四款;财税[2006]2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
2、减免税审批申请表;
3、政府征用、收回和建设规划文件: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40
印花税报批类(2项)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书面申请、担保书。
4、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1
印花税核定征收
苏地税函[2004]52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
1、《核定征收印花税申请审批表》;
2、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
42
资源税报批类(1项)
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资源税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
2、减免税审批申请表;
3、财务报表;
4、保险公司的理赔证明、地方政府证明、所属期的气象资料证明或其它能够有力说明纳税人困难或受灾的书证、物证及其他证据;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43
综合税种报批类(共9项)
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税收减免
财税[2004]93号: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
2、减免税申请表(报批类);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6、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4
从事个体经营的城镇退役士兵税收减免
财税[2004]93号: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下发后从事下列行业的,可以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
2、减免税申请表(报批类);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
6、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5
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再就业人员税收减免
财税[2005]186号: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江苏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
2、减免税申请表(报批类);
3、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服务型企业收入明细表》;
5、纳税申报表;
6、《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及其附表;
7、组织与安置的失业、下岗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和为被安置的失业、下岗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的证明;
8、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9、《再就业优惠证》和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
10、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6
下岗再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收减免
财税[2005]186号: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减免税申请报告;
2、减免税申请表(报批类);
3、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纳税申报表;
5、《再就业优惠证》;
6、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7
国家及省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减免
苏国税发〔2006〕107号:国家及省认定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器,自认定之日起,暂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苏地税发[2006]201号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
2、减免税申请表(报批类);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6、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7、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8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税收减免
财税[2000]84号: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应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2、减免税申请表;
3、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
4、税务登记证件;
5、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9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税收减免
财税[2003]26号: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减免税申请表;
2、师以上部队发给的转业证件;
3、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
4、税务登记证件;
5、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0
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0]84号: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
2、减免税申请表(报批类);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随军家属需提供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6、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随军家属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证明;
7、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1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3]26号: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
2、减免税申请表(报批类);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6、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涉税事项分类表(税种备案类)
序号
审批类别
审批事项名称
项目依据的文件
报送资料清单
备注
1
企业所得税备案类(共39项)
非营利组织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4、85条;财税[2009]122号、财税[2009]123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1、非营利组织认定证书;
2、非营利组织章程;
3、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
4、投入人对投入财产无权享有的申明;
5、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情况;
6、财产及孳息的分配使用情况;
7、《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2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财税〔2008〕149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1、产品品目明细表;
2、减免税项目所得核算明细账、期间费用分摊表;
3、特种行业许可证书(如远洋捕捞许可证等);
4、《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7、89条;财税〔2008〕46号;财税〔2008〕116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1、有权部门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竣工(验收)证明;
3、减免税项目所得核算明细账、期间费用分摊表;
4、企业经营该项目的第一笔收入证明,提供发票购领簿及免税项目开出的第一张发票复印件;
5、提供项目权属变动证明(优惠期转让的);
6、《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4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8、89条
苏地税发[2009]32号
1、有权部门认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批准件;
2、减免税项目所得核算明细账、期间费用分摊表;
3、企业经营该项目的第一笔收入证明,提供发票购领簿及免税项目开出的第一张发票复印件;
4、提供项目权属变动证明(优惠期转让的);
5、《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
5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0条
苏地税发[2009]32号
(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1、技术交易合同申请认定表;
2、经有权部门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
3、技术贸易证书复印件;
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5、技术交易发票复印件;
6、《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税率10%)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1、103条;财税〔2008〕 130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1、相关业务合同、协议;
2、售付汇凭证;
3、非居民企业的签收单据或出具的公证证明;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
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3条;国科发火〔2008〕172号;国科发火〔2008〕362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税率优惠,减按15%)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3、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4、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5、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6、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8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国税发 〔2008〕116号;苏地税发〔2009〕6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加计扣除,税前扣除)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决算)情况;
2、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6、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研发项目可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7、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已经县级以上政府科技部门审核、备案、核准的研究开发项目,企业在办理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该项目的立项书及验收文件或鉴定证书批准件。
8、企业申请办理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时,可提供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
9、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 企业集团应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该协议或合同应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如不提供协议或合同,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10、《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11、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9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6条
苏地税发[2009]32号
(加计扣除,税前扣除)
1、残疾职工花名册及残疾人证;
2、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
3、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纳税人,出具上述部门的书面审核认定意见;
4、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
5、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6、企业职工工资表及支付工资凭证;
7、《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
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
企业所得税法》第31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7条;国税发[2009]87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企业所得税法》第31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7条;国税发[2009]87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所得抵扣,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
2、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
3、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的复印件、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
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
5、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6、《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1
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第32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8条
苏地税发[2009]32号
(税前扣除)
1、符合技术进步的,提供相关证明;
2、符合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提供中介机构证明;
3、实行加速折旧固定资产的入账凭证(发票)及情况说明;
4、采用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明细清册;
5、《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2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33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9条;财税〔2008〕47号;财税〔2008〕117号;苏财税〔2008〕37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减计收入,减按90%计收入总额)
1、有权部门出具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产品)认定证书;
2、有权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包括利用资源的名称、数量、占比);
3、各项产品销售收入核算明细表;
4、《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3
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企业所得税法》34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0条;财税〔2008〕48号、财税〔2008〕115号;财税〔2008〕118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税额抵免,专用设备购置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
1、专用设备的相关机构认定证明;
2、购置专用设备合同、发票;
3、购置专用设备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证据;
4、专用设备实际投入使用的说明,设备投入使用时间与取得发票时间不一致的应当专项说明;
5、投资额逐年结转抵免的明细表;
6、专用设备权属变动情况说明;
7、《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4
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发改高技〔2008〕3697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1、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国家有权部门颁发的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证书(文件),企业年检合格证;
2、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证明材料或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证明材料;
3、享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生产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须提供国家相关文件;
4、获利年度说明;
5、职工培训费用明细账;
6、软件生产企业享受增值税退税的凭据;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5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发改高技〔2008〕3697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税率优惠, 减按15%)
1、政府相关部门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项目立项书、可研报告的备案、批复件;
2、生产线宽有要求的集成电路产品证明材料;
3、获利年度说明;
4、《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6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和封装企业的投资者再投资退税
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发改高技〔2008〕3697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再投资退税)
1、投资合同或协议书;
2、实际投资额验资证明;
3、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文件;
4、政府相关部门对被投资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封装企业项目认定、备案件;
5、《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7
对西部地区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生产企业的再投资退税
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发改高技〔2008〕3697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再投资退税)
1、投资合同或协议书;
2、实际投资额验资证明;
3、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文件;
4、政府相关部门对被投资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或项目认定、备案件;
5、《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8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证券投资基金批准文件;
2、申请免税的证券投资基金各项收入明细;
3、《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9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方案;
2、投资者申请免税的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收入明细表;
3、投资份额证明件;
4、《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0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批准、注册证明件;
2、证券投资基金批准文件;
3、申请免税的收入明细;
4、《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1
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办函〔2009〕9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税率优惠, 减按15%)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证书;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属区域证明;
3、《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2
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
财税〔2005〕186号;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1、财政部门出具的《“三类资产”认定证明》;
2、经贸部门出具的主辅分离或辅业改制证明;
3、经贸部门出具的《产权结构证明》或《产权变更证明》;
4、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
5、经济实体职工花名册;
6、原企业与安置的富余人员劳动关系变更协议及经济实体与富余人员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7、经济实体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8、经济实体为所安置的富余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9、《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3
科研企业转制
财税〔2005〕14号;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转制之日或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7年)
1、有关部门出具的改制单位名单或改制批复,经批准的改制方案;
2、改制企业股权证明资料;
3、《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4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
财税〔2005〕1号;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免征企业所得税)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试点单位名单;
2、境外提供文化劳务收入申请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3《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5
新办文化企业
财税〔2005〕2号;财税〔2007〕36号;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免征企业所得税)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试点单位名单;
2《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6
股权分置试点改革
财税〔2005〕103号;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免税收入, 股权分置改革收入)
1、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单位文件;
2、非流通股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支付对价协议;
4、《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7
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优惠
财税〔2006〕46号;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1、营业执照;
2、免税收入核销挂账亏损或增加拨备的账务处理证明;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8
监狱劳教企业所得税优惠
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1、企业产权证明;
2、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9
清洁基金收入
财税[2009]30号
1、减免税申请报告;
2、税务登记证件;
3、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4、发改部门CDM审批资料;
5、财务报表;
6、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30
实施CDM项目所得
财税[2009]30号
1、减免税申请报告;
2、税务登记证件;
3、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4、发改部门CDM审批资料;
5、财务报表;
6、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31
对奥运会和世博会捐赠、赞助支出全额扣除
财税〔2003〕10号;财税〔2005〕180号;
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1、(税前扣除)捐赠专用票据;
2、《税收优惠事项备案报告表》;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2
企业发生特殊性重组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债务重组收入递延确认除外
国税发〔2009〕60号
苏地税发[2009]69号
1、《--------事项备案报告表》;
2、证明符合特殊性重组规定条件的资料;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3
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计税成本对象
国税发〔2009〕31号
苏地税发[2009]69号
1、《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备案报告表》;
2、《土地使用权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4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低于5%的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苏地税发[2009]69号
1、《--------事项备案报告表》;
2、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明细表;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5
存货成本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苏地税发[2009]69号
1、《--------事项备案报告表》;
2、存货成本计价方法明细表;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6
对承担地方粮、油、棉、糖、肉等商品储备任务的地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8〕110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1、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2、财政拨付储备经费文件;
3、财政补贴收入入账凭证;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执行至2008年底
37
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所得税
财税〔2006〕148号;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1、免税申请报告;
2、伤残人员专门用品制作师名册及其相关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3、收入明细资料;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执行至2008年底
38
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税收优惠
财税〔2007〕10号;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1、纳入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范围证明文件;
2、食用农产品收入台账;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执行至2008年底
39
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优惠
财税〔2006〕105号;财税〔2008〕1号;苏财税〔2008〕16号
苏地税发[2009]32号
1、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文件;
2、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执行至2008年底
40
个人所得税备案类(4项)
以股份或出资比例奖励科技人员备案
国税发[1999]125号
国税函[2007]833号
在授奖30日内提供:
1、相关部门出具的《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
2、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报告和确认书;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1
外籍个人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备案
国税发[1997]54号
国税发[2004]80号
1、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等,需在初次取得和发生变化的次月提供证明属于合理部分的有效凭证;
2、因任职或离任实报实销的搬迁费,应提供有效凭证。
3、合理标准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应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或安排的出差计划;
4、探亲费需提供探亲的交爱支出凭证(复印件)。
5、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需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和期限证明材料。
42
外籍个人在中国期间取得来华之前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备案
国税函[1997]546号
国税发[2004]80号
对不予征税的奖金做出说明,并附送雇佣单位有关奖励制度,证明上述奖金有属于来我国之前在我国境外工作月份的奖金。
43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变更纳税申报地点
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二条:纳税人不得随意变更纳税申报地点,因特殊情况变更纳税申报地点的,须报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对变更纳税申报地点的原因做出说明
44
营业税备案类(共62项)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营业税减免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征营业税。
财税[2006]3号、苏地税发[2006]168号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有权部门批准其成立的证明材料;(“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
4、“托儿所、幼儿园”须报送经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及实际收费标准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5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劳务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7]92号: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所称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残疾等级证明;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6
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营业税减免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证明;
4、区县以上文化、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证明;
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7
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寺庙、宫观、清真寺和教堂)营业税减免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六):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证明;
4、区县以上文化、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证明;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8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营业税减免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提供农业服务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从业资质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9
国家助学贷款营业税减免
苏地税发[2002]55号:自2001年1月1日起,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国家助学贷款收入明细表》;
4、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资料;
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0
国家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营业税减免
国税发[2001]100号:承担国家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而取得的收入(包括科研经费),属于技术开发而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立项文件或合同、协议;财政拨款的拨付证明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1
专项国债资金转贷营业税减免
财税[1999]220号:1998年及以后年度国家将专项国债资金转贷给省级人民政府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相关贷款合同;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2
地方商业银行转贷专项贷款营业税减免
财税字[1999]303号:地方商业银行转贷用于清偿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的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相关贷款合同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3
外汇管理部门外汇贷款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0]78号:自2000年7月1日起,对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的合同协议;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4
住房公积金贷款营业税减免
财税字[2000]94号:自2000年9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指定的委托银行的证明材料及该银行与个人签订的住房贷款协议;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5
医疗卫生机构营业税减免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执业登记;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6
国有粮食企业营业税减免
财税字[1996]68号:从1996年1月1日起,对国有粮食企业保管政府储备粮油取得的财政性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
政府储备粮油是指国家储备粮油(包括“甲字”储备粮油、“五零六”储备粮油)。国家专项储备粮油、国家临时储备粮油,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各类储备粮油和为调控粮食市场的吞吐调节粮食。
财政性补贴收入是指:"国有粮食企业保管上述各项政府储备粮油从各级财政或粮食主管部门取得的贴息、费用补贴收入。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政府储备粮油的文件及证明;
4、财政性补贴的拨付凭证;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7
军队系统服务性单位对内服务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1]187号:2001年1月1日起,对为军队提供生活保障服务的食堂、物业管理和军人服务社为军队服务取得的收入恢复征收营业税;军队系统其他服务性单位为军队内部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军队系统出具的相关证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8
个人转让著作权营业税减免
财税字[1994]第2号: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转让合同或协议书;
4、身份证复印件;
5、作品或有关证明;
6、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59
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发包)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营业税减免
[94]财税字第002号、国税函[1998]82号: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转让、发包(或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合同;
4、乡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用于农业生产的证明;
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0
电影发行单位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9]31号: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营业税。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电影发行许可证》以及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相关的文件材料
4、收取相关收入的合同或协议性质的文件资料等。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1
个人销售普通住宅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9]157号: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购买普通住宅时与销售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或其他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
6、购入普通住宅时向对方索取的发票复印件
7、销售该房屋时与购买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或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
8、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2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营业税减免
财税字[1999]210号: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有权部门批准建设自用住房的证明;
4、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
5、销售合同或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
6、地方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3
科普基地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9]147号: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科普基地认定批准文件;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4
境外单位向境内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9]147号: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境外单位向境内科普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境外单位与境内单位签订的转让播映权协议;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5
职业学校所办企业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4]39号:对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4、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的证明材料;
5、主要任职人员在学校的具体任职名单;
6、收入归学校的证明材料;
7、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6
常驻代表机构营业税减免
国税发[1996]165 号、国税发[1997]2号:常驻代表机构仅为其总机构从事自营商品贸易而进行联络洽谈、搜集商情资料等准备性、辅助性活动取得的商品进销差价收入及其他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总机构与中国境内企业签订的商品贸易合同;
4、总机构与中国境外制造厂家签订的购买合同;
5、总机构将商品销售给中国境内企业的发货票。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7
美国船级社营业税减免
财税字[1998]035号:美国ABS船级社在中国境内提供船检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美国ABS船级社身份证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8
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等业务营业税减免
财税[1999]273号:自1999年10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
4、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境外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的,应附报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或提供由审批技术引进项目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部门出具的技术转让合同批准文件以及授权申请书;除外国企业、外籍个人以外的其他纳税人提供县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9
学生勤工俭学营业税减免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四):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学生证;
4、学校出具的身份证明;
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0
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6]3号: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相关部门的批准办学文件、批准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收费证明等资料;
4、收入归学校的证明材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1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营业税减免
财税字[1995]108号:对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利息收入,应按《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适用于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的通则》规定,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合同;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2
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管理人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2]75号: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来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买卖证券、股票、债券的收入明细情况证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3
保险公司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营业税减免
财税[1996]102号: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免税险种所取得的收入的明细。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4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5]155号:对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身份证明
4、委托境内公司的委托协议;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5
邮政服务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6]47号:自2006年1月1日起,对国家邮政局及其所属邮政单位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具体为函件、包裹、汇票、机要通信、党报党刊发行)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享受免税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按邮政企业报刊发行收入的70%计算。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6
储备肉、糖收入营业税减免
财税字[1999]304号:对承储企业保管国家储备肉和储备糖取得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国家委托协议和财政支付凭证;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7
储备棉收入营业税减免
财税字[1999]38号:供销社棉麻经营企业(包括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棉库)代国家保管储备棉所取得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国家委托协议和财政支付凭证;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8
与我国签订互免海运、空运企业运输收入税收协定、海运、空运协定以及其他有关协定或者换文的国家有关外国运输企业取得的海运、空运收入营业税减免
税收协定:与我国签订互免海运、空运企业运输收入税收协定、海运、空运协定以及其他有关协定或者换文的国家有关外国运输企业取得的海运、空运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运输单位国籍所属证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9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9]38号:根据省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自2009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省级物价部门核定收取标准的文件;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0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9]111号: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国务院、财政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收费或基金的文件;
4、所收款项已经全部上缴财政的证明。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1
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9]7号: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分行、支行代办金融业务取得的代理金融业务收入,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2
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营业税减免
财税 [2009]4号:自2008年12月15日起,对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
4、公司注册地址证明;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3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9]63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提供本通知附件中所界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证书;
4、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合同或协议;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4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5]77号: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5
从事农牧保险取得的收入营业税减免
营业税条例:第八条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五)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保险公司应附报具体免税险种清单和全年的《金融保险业纳税申报表》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6
对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制后企业向铁道部所属铁路局及国有铁路运输控股公司提供的维修、修理、物业管理、工程施工等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应税收入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7]99号:对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制后的企业为铁道部所属铁路局(含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下同)及国有铁路运输控股公司提供的维修、修理、物业管理、工程施工等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应税收入,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目前尚未改制的铁路房建生活单位,经铁道部或各铁路局批准进行改制后,其为铁道部所属铁路局及国有铁路运输控股公司提供上述服务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自其改制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免税名单;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7
专项债券利息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1]152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专项债券利息收入明细表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8
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营业税减免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产品的合同;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89
证券投资基金差价收入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4]78号: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90
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9]32号: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境外提供文化演出劳务收入申请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91
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9]111号: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92
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9]111号: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6、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93
动漫企业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9]65号: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1、 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列有该企业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动漫企业认定名单;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94
卫星发射及在轨保险费收入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9]109号:为了支持我国航天事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对保险公司承保卫星发射保险和卫星在轨运营保险取得的保费收入,自2006年9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卫星发射保险业务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60号)同时废止。对保险公司在发文前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从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保险公司承保卫星发射保险的合同和卫星在轨运营保险的合同;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95
社区服务项目
苏地税发[2005]156号:养老院和社区老年活动场所等社区服务业,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社区服务收入明细表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96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
工信部联[2009]3号、苏地税发〔200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并下发免税名单内的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3年。对为中小企业筹资而建立的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按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由工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并下发的免税名单;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97
销售房改房营业税减免
财税字[1999]210号: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出售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的住房取得的收入暂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价格证明批文;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98
保险公司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1]118号:对保险公司开展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具体免税险种清单;
4、该年度免税险种名单下发前已入库税款证明。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99
高校食堂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9]155号: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食堂的承包或承租协议;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00
储备商品营业税减免税
财税[2009]151号:自2009年1月1日期至2010年12月31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暂免征营业税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财政、税务部门下发的列有该企业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免税名单;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01
境内单位和个人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劳务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9]111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在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劳务的协议;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02
证券公司行政清理期间营业税减免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国务院第523号令):根据《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国务院第523号令)的规定,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规定前,被处置的证券公司在行政清理期间免征营业税。苏地税函〔2008〕376号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证券公司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撤销的相关证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03
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营业税减免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142号):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在试点期间提供金融保险业劳务的营业税税率,参照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期间的政策执行(税率为3%)。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省政府金融办下发的该农村小额贷款组织成立批复;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04
农村信用社营业税减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035号):从2003年1月1日起,对改革试点地区所有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农村信用社设立的相关证明;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05
个人转租住房营业税减免
财税【2008】24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1、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房屋租赁合同;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06
房产税备案类(共6项)
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
国税函[2004]839号、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房产价值会计核算账册;
3、房屋权属证明;
4、财务报表;
5、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6、房产大修理的计划报告;
7、房产大修的相关施工合同;
8、房产大修的帐务处理情况及相关的明细帐的复印材料;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07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86)财税地字第008号、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房产价值会计核算账册;
3、房屋权属证明;
4、财务报表;
5、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08
经有关部门鉴定停止使用后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
(86)财税地字第008号、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房产价值会计核算账册;
3、房屋权属证明;
4、财务报表;
5、房屋毁损鉴定证明材料;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09
对军队的军需工厂、武警部队工厂以及劳改、劳教的单位按规定应减免税的房产
(87)财税字第032号、(89)国税地字第072号、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房产价值会计核算账册;
3、房屋权属证明;
4、财务报表;
5、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6、生产军品的,应提供下达军品计划的有关文件;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10
基建工地在施工期间为基建工程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以及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
(86)财税地字第008号、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报表;
3、房屋权属证明;
4、基建施工合同;
5、临时房屋建造成本资料;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11
军队、武警部队工厂、内部招待所和服务社
(87)财税字第012《关于对武警部队房产征免房产税的通知》、(87)财税字第032号《财政部关于对军队房产征免房产税的通知》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房产价值会计核算账册;
3、房屋权属证明;
4、财务报表;
5、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6、生产军品的,应提供下达军品计划的有关文件;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12
土地使用税备案类(共19项)
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占地
[89]国税地字第140号、国税函[2004]9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报表;
3、土地权属证明;
4、企业占地情况平面图及使用土地明细情况;
5、土管部门出具的土地性质的证明;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13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
[89]国税地字第140号、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土地权属证明;
3、财务报表信息;
4、无偿使用土地的协议;
5、免税单位的性质证明材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14
企业搬迁后,不使用的原有场地
[89]国税地字第140号、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报表;
3、土地权属证明;
4、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5、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书或认定书;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15
纳税人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88]国税地字第015号、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登记资料或对现土地利用情况出具的材料;
3、开山填海以及土地改造的工程资料(包括立项审批资料);
4、土地权属证明;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他相关资料。
116
既生产军品又生产民品的军队、武警的军需工厂,对其生产军品部分的土地
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报表;
3、土地权属证明;
4、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5、生产军品的,应提供下达军品计划的有关文件;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17
核电站用地
财税[2007]12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站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报表;
3、土地权属证明;
4、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5、执业登记批文;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18
水利设施用地
(89)国税地字第014号《国家税务局关于水利设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报表;
3、土地权属证明;
4、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5、执业登记批文;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19
煤炭企业用地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89)国税地字第089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煤炭企业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报表;
3、土地权属证明;
4、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20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单位用地
(89)国税地字第088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报表;
3、土地权属证明;
4、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5、执业登记批文;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21
电力企业
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044号《关于请求再次明确电力行业土地使用税征免范围问题的函》的复函 ">(89)国税地字第013《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044号《关于请求再次明确电力行业土地使用税征免范围问题的函》的复函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报表;
3、土地权属证明;
4、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5、执业登记批文;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22
民航机场用地
(89)国税地字第032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民航机场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报表;
3、土地权属证明;
4、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5、执业登记批文;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23
安全防范用地
[89]国税地字第140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苏税三[90]011号《江苏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报表;
3、土地权属证明;
4、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5、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应附报当地消防部门提供的安全防范用地证明文件;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24
企业铁路专用线、公路用地
[89]国税地字第140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减免税备案申请表;
3、土地权属资料;
4、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25
盐场、盐矿用地
[89]国税地字第141号《关于对盐场、盐矿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苏税三[90]021号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报表;
3、土地权属证明;
4、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5、执业登记批文;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26
交通部门的港口用地
(89)国税地字第123号《关于对交通部门的港口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报表;
3、土地权属证明;
4、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5、企业占地情况平面图及使用土地明细情况;
6、相关证明资料;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27
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89]国税地字第140号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报表;
3、土地权属证明;
4、企业占地情况平面图及使用土地明细情况;
5、相关政府部门的证明资料;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28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用地
财税字(1995)26号《关于对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报表;
3、土地权属证明;
4、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5、生产军品的,应提供下达军品计划的有关文件;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29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用地
财税字(1995)27号《关于对中国航空、航天、船舶工业 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报表;
3、土地权属证明;
4、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5、生产军品的,应提供下达军品计划的有关文件;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30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企业
财税[2006]9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1号《国家税务总明确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报表;
3、土地权属证明;
4、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5、生产军品的,应提供下达军品计划的有关文件;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31
土地增值税备案类(共8项)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减免税审批申请表;
3、税务登记证件;
4、政府征用、收回和建设规划文件: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32
1994年1月1日以前已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 ">财法字(1995)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税务登记证件;
3、房地产转让合同;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33
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税字[1995]4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税务登记证件;
3、被投资和联营企业验资报告: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34
合作建房按比例分房自用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税字[1995]4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税务登记证件;
3、合作建房合同: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35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税字[1995]4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税务登记证件;
3、企业兼并决议和兼并协议: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36
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税字[1995]4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个人住房互换协议或合同;
3、互换双方房屋产权证明;
4、互换双方土地产权证明;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37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税〔2008〕13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个人住房销售合同;
3、房屋产权证明;
4、土地产权证明;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38
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
财税[2008]2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减免税审批申请表;
3、税务登记证件;
4、房屋产权证明;
5、土地产权证明;
6、政府部门将有关旧房转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文件: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39
印花税(共6项)
中央直属粮库项目的建设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苏地税发[1998]123号文件第二条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书立的合同的复印件;
3、合同书立双方的单位性质或个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40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二、三款、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书立的合同的复印件;
3、合同书立双方的单位性质或个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41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二、三款、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书立的合同的复印件;
3、合同书立双方的单位性质或个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42
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帐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储备业务过程中树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税[2009]15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书立的合同的复印件;
3、合同书立双方的单位性质或个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43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书立的合同的复印件;
3、合同书立双方的单位性质或个人身份的证明材料;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44
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征税
财税[2003]18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第三条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书立的合同的复印件;
3、相关部门批准改制的证明文件;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45
资源税减免(1项)
纳税人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
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
2、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146
车船税(1项)
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减免税
苏政发[2007]71号《江苏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窗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第四条;苏地税发[2006]60号《地方税收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车辆营运证明;
3、公交公司车船税的减免应提供车辆营运线路、票价批文;
4、包含车牌号码等信息的车辆明细表;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47
综合税种备案(共19项)
军队空余房出租税收减免
财税[2004]123号:自2004年8月1日起,对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房产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
2、营业税、房产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3、《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48
我省地方金融机构在抵贷资产过户中取得的收入税收减免
苏地税发[2005]156号:按规定免收我省地方金融机构在抵贷资产过户中的相关税收。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资产抵贷相关证明(包括资产抵贷合同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书等);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49
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税收减免
财税[2007]17号: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事业单位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3年内不计征企业所得税;对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企业从农村居民用户取得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和安装费收入,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所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1、减免税申请报告;
2、有关部门认定的文件依据;
3、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50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税收减免
财税[2006]169号:从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 2月3 1日止,对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证券交易所按其交易经手费20%和证券公司按其营业收入0.5%缴纳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收入和申购冻结资金利息收入、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收入以及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财税[2009]131号规定延期至2010年12月31日。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
2、营业税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151
中国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回收的在未处置前的闲置房地产税收减免
财税[2001]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
2、上一年度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
3、财务会计报表;
4、房屋(土地)权属证明;
5、有关贷款合同、销售合同、服务合同;
6、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152
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
财税(2000)97号《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申请情况说明(备案类);
2、房产价值会计核算账册;
3、房屋、土地权属证明;
4、财务报表;
5、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6、老年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登记批文和民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明“非营利性服务机构”的批准文件;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53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新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
财税字(2000)4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申请报告(备案类);
2、房产价值会计核算账册;
3、房屋、土地权属证明;
4、财务报表;
5、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6、税务登记证件;
7、医疗机构应提供执业登记批文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注明其性质的执业登记证书;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154
高等学校自用房产、土地
[89]国税地便字第008号《国家税务总局对关于高校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请示的批复》、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
2、房屋、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价值会计核算帐册原件及复印件;
4、财务会计报表及已入库税单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55
转为企业或进入企业的指定科研机构或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科研开发自用房产、土地
财税[2003]1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转制科研机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财务会计报表;
3、房屋、土地权属证明;
4、房产价值会计核算帐册;
5、有关部门的转制批文
6、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156
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税收减免
[89]国税第字140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苏地税发[2006]60《地方税减免操作规程(试行)》
1、减免申请情况说明(备案类);
2、财务会计报表;
3、房屋、土地权属证明;
4、房产价值会计核算帐册;
5、有关部门的批文
6、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157
出租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税收减免
财税[2000]125号: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
财税[2008]24号: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苏地税发[2006]168号
1、减免税申请表(备案类);
2、房屋权属证明;
3、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4、县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价格标准以及实际收取的租金标准;
5、保障对象的范围以及保障对象的身份证明;
6、与保障对象签订的租赁合同。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58
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其自用房产、土地
财税[2009]34号《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1、减免税申请报告(备案类);
2、房产价值会计核算账册;
3、房屋、土地权属证明;
4、财务报表;
5、工商登记证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件;
6、有关部门的转制批文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159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
国税函[2001]7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