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等关于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发文字号】 京卫疾控字[2010]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卫生局、建委、流管办,市疾控中心:
为了有效预防春节后甲型H1N1流感疫情回升和跨地区传播,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全国农村地区甲型H1N1流感疫苗集中接种行动方案〉的通知》(卫发明电〔2010〕14号)要求,我市拟于春节后,对来京务工人员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最大程度发挥疫苗的作用,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未接种过甲型H1N1流感疫苗且无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禁忌症的来京务工人员。
二、接种范围
全市建筑工地、生产企业、建材市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商场、娱乐场所、家政服务、餐饮企业、医疗机构、交通运输等单位的来京务工人员。
三、接种原则
知情同意、自愿、免费。
四、时间安排
2010年3月5日-3月31日。
五、接种方式
全市各用工单位负责动员和统计需接种人员的数量,与所在区县卫生局(联系方式见附件)预约接种时间,并提供接种场所,维持接种现场秩序。各区县卫生局负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落实,组织医护人员上门提供接种服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疫苗供应、接种安排和接种数据的统计等工作。市和区县卫生、建设、流动人口管理等部门对接种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
联系人:
北京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 王艳春83970615 83970622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卢 丽64407097
附件:区县卫生局防保(疾控)科电话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附件:
区县卫生局防保(疾控)科电话
电话
传真
东城区卫生局
64033185
64032562
西城区卫生局
58360866
82065897
崇文区卫生局
67122388
67122388
宣武区卫生局
83975390
83975390
朝阳区卫生局
65859692
65065070
海淀区卫生局
88364242
88364240
丰台区卫生局
63839762
63821659
石景山区卫生局
88605003
88707070
门头沟区卫生局
60801930
60801930
房山区卫生局
89361145
89366727
昌平区卫生局
69716045
69744667
大兴区卫生局
60283507
60283526
顺义区卫生局
89453157
89453159
通州区卫生局
69541550
69541550
怀柔区卫生局
89681239
89683474-12#
密云县卫生局
69027272
69041278
平谷区卫生局
69961132
69961132
延庆县卫生局
69103846
69103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