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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等关于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发文字号】 京卫疾控字[2010]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卫生局、建委、流管办,市疾控中心: 为了有效预防春节后甲型H1N1流感疫情回升和跨地区传播,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全国农村地区甲型H1N1流感疫苗集中接种行动方案〉的通知》(卫发明电〔2010〕14号)要求,我市拟于春节后,对来京务工人员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最大程度发挥疫苗的作用,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未接种过甲型H1N1流感疫苗且无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禁忌症的来京务工人员。 二、接种范围 全市建筑工地、生产企业、建材市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商场、娱乐场所、家政服务、餐饮企业、医疗机构、交通运输等单位的来京务工人员。 三、接种原则 知情同意、自愿、免费。 四、时间安排 2010年3月5日-3月31日。 五、接种方式 全市各用工单位负责动员和统计需接种人员的数量,与所在区县卫生局(联系方式见附件)预约接种时间,并提供接种场所,维持接种现场秩序。各区县卫生局负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落实,组织医护人员上门提供接种服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疫苗供应、接种安排和接种数据的统计等工作。市和区县卫生、建设、流动人口管理等部门对接种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 联系人: 北京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 王艳春83970615 83970622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卢 丽64407097 附件:区县卫生局防保(疾控)科电话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附件: 区县卫生局防保(疾控)科电话 电话 传真 东城区卫生局 64033185 64032562 西城区卫生局 58360866 82065897 崇文区卫生局 67122388 67122388 宣武区卫生局 83975390 83975390 朝阳区卫生局 65859692 65065070 海淀区卫生局 88364242 88364240 丰台区卫生局 63839762 63821659 石景山区卫生局 88605003 88707070 门头沟区卫生局 60801930 60801930 房山区卫生局 89361145 89366727 昌平区卫生局 69716045 69744667 大兴区卫生局 60283507 60283526 顺义区卫生局 89453157 89453159 通州区卫生局 69541550 69541550 怀柔区卫生局 89681239 89683474-12# 密云县卫生局 69027272 69041278 平谷区卫生局 69961132 69961132 延庆县卫生局 69103846 6910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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