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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市第一中心医院东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医药[2010]3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市第一中心医院东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0]4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市第一中心医院东院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普通双人间13间26张床,床位收费标准60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普通三人间14间42张床,床位收费标准37.5元/床·日(含医疗废物处置费)。 二、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收取陪床费,收费标准10元/床·日。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10年3月20日起执行。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一O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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