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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0年甘肃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发文字号】 甘环宣教发[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环保局、矿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年初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今年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现将《2010年甘肃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尽快安排部署,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附件:2010年甘肃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甘肃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为“十二五”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的关键年。做好今年的环境宣教工作,对于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氛围,确保“十一五”时期环保任务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环保部《2010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全省2010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省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厅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模式,提高全民环保的公众意识和参与意识,在全省范围内为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工作要点如下: 一、坚持以污染减排为中心,全面推进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各市州环保部门要作为宣传教育工作的主体,整合动员社会各层面力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对“污染减排、农村环保、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关注环保、热爱环保意识。要注重抓好和发挥好新闻宣传工作的引导作用,加强与知名度较高的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报纸、杂志等媒体的合作,扩大宣传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强化公众对环境保护知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认知和理解。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深入报道我省环保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主动与环境监察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及时准确地报道突发公共环境事件和环保热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形成有利于环保工作深入推进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以绿色创建为载体,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各市州要将绿色创建活动作为载体和提升我省环保工作的对外窗口,不断加强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绿色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各地的创建意识,加强与各级文明办和社会团体的协调配合,全面启动“绿色示范点”单位、绿色文明单位的表彰命名工作,以及绿色学校(幼儿园)、绿色社区和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挂牌工作。通过各项绿色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提高全省争创绿色单位的积极性,扩大绿色单位在公众中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坚持以“六?五”活动为重点,组织好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各市州要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纪念活动为契机,结合各地实际,找准活动主题,创新活动形式和手段。要尽早筹备,提前谋划,在活动中贯穿开展“环境宣传周”、“技术大比武”、“甘肃环保进万家”、环境质量公报发布、新闻发布会等活动,调动各种媒体加强相关宣传报道,扩大环境保护在公众中的影响力,提高公众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热情。 四、坚持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及环保专题采访活动。各市州要积极配合省厅协调联系各有关部门,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及其他环保专题采访活动。省厅将适时联合省上有关部门启动“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邀请中央和省主要媒体记者参与该项活动,对活动全程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广泛的调研,邀请媒体记者进社区、进企业、到一线,挖掘环保先进企业和环保先进人物,树立环保典型,在当地和全省范围内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 五、坚持以实施环境宣传纲要为主线,全面提升环保宣教工作水平。各市州要对国家和省上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进行认真研究,以各地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为主要依据,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国家和省上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确定的2010年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努力实现目标。省厅将在适当时机举办全省环保宣教培训班,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方面的理论课题研究,逐步增强宣教人员创新意识,提高宣教工作能力。今年省厅宣教处计划每两个月开办1期环保信息动态专刊,为各级领导掌握舆情信息,顺利推进工作提供有益参考,各市州要指派专人作为联络员,定期上报工作新动态。 六、坚持以加强宣教能力为保障,实施好省级环境宣传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以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宣教系统沟通联络渠道为目标,各市州要进一步明确宣教工作职能,安排责任科室或专人与省厅宣传教育处衔接联系,定期汇报当地环境宣教工作新动态,扩大信息来源,丰富宣传素材,提高信息采集能力。按照环保部和省厅关于省级环境宣传机构标准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各市州要通过调研摸清当地环境保护宣教的实际情况,积极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出台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逐步完善和建设一批具有合格资质的环境宣传机构。要继续开展宣传教育方面的理论课题研究,为培养优秀的宣教工作人员打下良好基础。 七、坚持以制定“十二五”环保宣教规划为龙头,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市州要以当地宣教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全面总结“十一五”环保宣教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要提前谋划,集思广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十二五”宣教工作规划,总体思路清晰,目标任务明确,内容客观具体,保障措施有力,开创全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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