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刺桐拍卖有限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许可[2010]4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刺桐拍卖有限公司: 你司提出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你司法定代表人由黄聪雄变更为傅科专;股东由傅振华出资300万元占60%、傅金博出资200万元占40%,变更为傅振华出资300万元占60%、傅科专出资200万元占40%;企业住所由泉州市鲤城区温陵路与丰泽街交叉口天都广场Ⅱ段M09号变更为厦门市思明区槟榔西里197号一层U6单元。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 联系人:吕莎莎; 联系电话:0591-87801203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