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民办中小学校教师远程培训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湘教通[2010]6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厅决定开展民办中小学校教师新课程全员远程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发挥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的优势,以网络培训为主要方式,对全省所有县市区民办中小学校教师进行全员远程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对象
全省民办中小学校(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科教师。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五大模块。第一模块:师德教育。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第二模块: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教师专业化理论知识和各学科教育教学理论。第三模块:专业技能。主要包含各学科课堂教学研究,各学科教学技能、教学评价和课堂教学案例评析。第四模块:教育技术。包括教学媒体和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各学科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第五模块:知识拓展。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艺术基础、现代科技基础三个领域的知识内容。
四、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以网络学习为主,学员登陆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的“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培训”专页,按收看视频-阅读文本-交流互动-完成作业-专家答疑-撰写博文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自主研修,原则上每天上网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以集中研讨为辅,学员在本班辅导教师和班级管理员组织下参与网上和网下研讨活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组织提供网上研讨平台、技术支持以及省级专家指导团队网上答疑;网下集中研讨由各培训点组织安排。
五、培训时间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培训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本周期(2009年-2013年)培训于2010年元月启动,在三年内分期分批完成。一般教师须在网上完成160学时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骨干教师须在网上完成200学时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方可结业。学分主要根据学员上网学习时间、参与讨论情况(以上两项由网络系统自动记录)和作业完成质量(由辅导教师评价)认定。学员修完规定学时,将自动成为学习平台本周期的注册会员。
六、培训组织与管理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新课程全员远程培训原则上采取教师自愿参加原则,由我厅民办教育处、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共同组织实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承办,具体实施相关培训工作。
各市州教育局民办教育科(处)、教师科(处)和教师培训机构共同负责辖区内各县市区此项培训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州、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当地民办中小学校教师的培训工作(市州教师培训机构负责高中,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小学和初中)并落实辅导教师和班级管理员以及相关管理工作。教师培训机构要切实做好培训的实施工作,为学员提供上网学习和开展网上和网下研讨、互动的设备和条件,做好学习辅导和培训组织管理工作。
七、培训经费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参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培训收费标准执行,收取3元/课时/人的网络培训费,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开展此项培训所需费用由各地根据相关政策确定。培训所需培训费、教材费等由培训人员所在学校承担。
省教育厅民办教育管理处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0731-84136793(传真),电子邮箱:chenwei@hnedu.cn。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联系人:邓建辉,联系电话:0731-82207541,传真:0731-84715933,电子邮箱:804274184@qq.com。
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指导中心联系人:陈益兰,联系电话:0731-85528620,84910781,传真:0731-84910781,电子邮箱:hnycpx@163.com。
附件: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教师远程培训方案
二O一O年三月十日
附件:
湖南省民办中小学校教师远程培训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为了保证民办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民办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标
对我省民办中小学校学科教师实施远程培训,提高教师的心理素质和师德水平,帮助教师进一步准确理解和把握学科课程改革的目标、结构、内容和教学要求,促进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的转变,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对象
全省民办中小学校(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科教师。
三、培训时间
培训于2010年元月份启动,在三年内分期分批完成。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五大模块。第一模块:师德教育。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与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第二模块: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教师专业化理论知识和各学科教育教学理论。第三模块:专业技能。主要包含各学科课堂教学研究,各学科教学技能、教学评价和课堂教学案例评析。第四模块:教育技术。包括教学媒体和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各学科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第五模块:知识拓展。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艺术基础、现代科技基础三个领域的知识内容。前四个模块为教师岗位培训学习内容,骨干教师在前四个模块的基础上,加修第五个模块的内容(课程设置见下表)。
课程设置
模块
主 要 课 程
学时
学分
备 注
师德
教育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4
8
教师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共同学习课程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与自我调适
12
4
学生心理教育与辅导
12
4
专 业
知 识
教师专业化理论
12
4
(学科)教育教学理论
15
5
专业
技能
(学科)课堂教学研究
18
6
(学科)课堂教学技能
15
5
(学科)课程教学评价
15
5
(学科)课程案例评析
15
5
教育技 术
教学媒体和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应用
12
4
信息技术在(学科)教学中的应用
12
4
知识拓 展
人文社会科学基础
18
6
骨干教
师加修
艺术基础(现代科技基础)
18
6
总计
200
66
五、培训形式
培训以远程网络学习和集中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教师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www.hnteacher.net)”上学习资源(专家讲座、课例等)、完成作业,并以学校学科组为单位进行交流研讨,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网上交流研讨。
培训实行会员制,学员注册后,自动成为学习平台本周期的会员。学员除在规定时间内学完规定课程外,在本周期内(2010年-2013年)凭注册时的帐号、密码还可随时登陆平台学习其它任何课程,并开展相关教研活动。
六、培训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培训者培训。2010年元月份分两批组织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务管理员、班主任和辅导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培训人数100人,学习时间为一个星期。
第二阶段:骨干教师项目培训。2010年-2012年,每年由各校推选出学科骨干教师200人进行骨干教师远程培训。
第三阶段:全员培训。从2010年10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组织教师参加全员培训。
七、组织与管理
1. 组织与管理机构
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师范教育与教师工作处负责,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提供远程培训服务和指导,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州) 、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组织实施。
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定忠
副组长:李厚德贺安溪黄超文
成员:蒋维加陈伟贾腊生胡惠明
2.教学管理与指导
班级管理员: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班学习活动,了解本班学员学习进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协助辅导教师检查审核作业。
辅导教师: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检查、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
课程专家:对辅导教师进行指导,与学员进行在线交流,对典型问题进行集中互动答疑,参与对辅导教师的培训。
3.考核与发证
根据培训平台记录的学员网上学习时间、主持或参与网上互动交流记录、作业成绩等,综合评定学员培训成绩。班级管理员根据学员参与培训的总体情况,审核学员的培训成绩。培训成绩合格的学员,由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指导中心颁发结业证书,当地教师培训机构记入学员继续教育管理档案53学分(骨干教师66学分)。对于学习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学员,评定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对于培训组织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评定为先进组织单位,并予以奖励和表彰。
八.培训工作流程
1.组织报名
各市(州)、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接受当地民办学校的集体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学员情况登记表和学员报名注册表(以上表格请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表格交省远程培训指导中心,电子文档发至hnycpx@163.com。
2.选聘管理员和辅导教师
各市(州)、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选定班级管理员和辅导教师(班级管理员和辅导教师条件职责以及评价标准参见中小学教师网http://www.hnteacher.net),填写班级管理员和辅导教师信息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省远程培训指导中心,电子文档发至hnycpx@163.com。
3.学习动员和准备
正式培训前,由市(州)、县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分别组织学员集中召开学习动员会,学习评价标准,提出学习要求,指导学员熟悉并操作远程培训平台。学员可查看课程方案、课程内容、评价标准,下载学员学习使用手册,安装视频收看客户端等必备软件,学习了解互动研修交流平台的基本操作;学习了解如何进行在线研讨,提问回帖;通过网络班级认识本学习班组内的各位成员,模拟班级讨论、作业提交等各个学习技术环节。
4.学员在线学习
在培训期间内,学员在线观看视频课堂,学习专题讲义和其它资源,按规定在网上参与交流互动并完成作业。培训期间学员平均每天在线学习、讨论、完成作业时间不得少于 1小时。
5.学习指导与监督
每个班级设班级管理员和辅导教师各 1 名。班级管理员和辅导教师每天参与网上学员互动交流活动,对于学员提出的管理问题和专业问题及时反馈。辅导教师及时批改学员作业并点评学员的研讨问题,及时推荐学员的优秀文章。班级管理员要督促学习跟进不足的学员。
6.网上网下集中研讨
学习过程中,班级管理员定期组织本班学员进行网上的研讨活动。在班级管理员和辅导教师组织下,通过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远程平台定期进行网上虚拟集中研讨,课程专家将参与各培训机构的集中研讨活动。
7.阶段总结
辅导教师和班主任定期进行阶段总结,汇总、分类学员的问题,推荐优秀的学员文章,供专家答疑讲评参考。
8.专家答疑
根据学员阶段学习总结情况,专家定期进行答疑。一方面总结学员的学习情况,对于本阶段学员遇到的共性问题,给出具体的措施和方案建议。答疑过程中,专家通过双向视频交流系统与各地学员实时交流。课程专家将在网上公布答疑时间。
9.思考讨论与作业
每个培训专题设计有若干思考讨论题目和 1 个作业题。学员根据要求参与研讨并提交作业。
10.培训成绩评定与培训工作总结
根据培训平台记录及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培训成绩。培训结束后,各市(州)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对培训进行总结,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广新课程远程培训工作 , 推动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九、技术支持与服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为民办中小学校教师远程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发布研修课程并提供网上互动研讨平台,确保与培训机构、专家及学员的有效沟通。保证培训的顺利实施。培训平台融合在线学习、网上答疑、辅导管理、论坛、博客等功能,实现培训中“教”与“学”的互动。各民办学校要做好教师学习基本条件的保障工作,保证学员就近、便利地参加培训。
十、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参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培训收费标准执行,收取每课时3元/人,由参加培训的教师所在的民办学校承担,任何单位都不得向受训学员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