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9]162号)收悉。经研究,对新增嗅觉功能检测鼻阻力测定等15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予以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其中第7项和第11项试行一年),自2010年3月20日起执行。 附件:嗅觉功能检测等15项新增医疗项目收费标准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一O年三月十日
附件:
嗅觉功能检测等14项新增医疗项目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1
310402007
嗅觉功能检测
次
50
使用T&T嗅觉检测液
2
310402008
鼻阻力测定
次
40
3
310402009
声反射鼻腔测量
次
80
4
310903001
经胃镜胃肠置管术
次
300
如经内镜置肠梗阻导管加收200元
5
耳石复位治疗
次
180
6
视频头脉冲旋转试验
次
50
7
超声弹道碎石
次
2000
第一个手术按此收费,第二个手术及以上减半收费。试行一年
8
搭桥术后桥血管超声测血流量
次
480
9
内窥镜检查(限剥离血管)
次
100
10
血管内超声检查
次
240
11
印迹细胞学检查
次
100
试行一年
12
120400007
小儿头皮静脉输液
次
10
静脉点滴穿刺时不能再收取静脉注射费
13
311100002
嵌顿包茎手法复位术
次
50
14
430000008
眼部针灸
次
35
15
电子喉镜检查
次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