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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发改[2010]3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地址的请示》(中邮人寿〔2010〕71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地址由“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大成大厦22层”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B座6层、7层”。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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